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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i618267--2023-023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7-08-01 08:3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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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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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安排

    (相关数据统计至1130日)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一手抓职能转变,一手抓服务发展、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突出创新驱动,立足完善提升,全力营造宽松、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坚守安全底线,严格监管执法,确保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实现了全区特种设备安全无事故。

    一、2016年工作总结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积极优化投资营商环境。

    一是精简审批事项。实行先照后证”、“证照分离”,工商登记前置许可从原来的144项精简为34项;二是宽进措施全面落地。通过放宽“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企业住所”等登记条件,注册资本已实现从实缴制向认缴制转变。三是便民服务更加高效。通过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一址多照”,目前已经发放“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136户;从10月1日开始,我局又大力推行“五证合一”,发放“五证合一”营业执照181户;逐步落实物流连锁企业“一照多址”。上述举措,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截止11月底,全区新增企业1828户,新增企业注册(认缴)资本达105.3亿元,新增个体工商户2671户,新增个体从业人员6556人。

    () 依托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积极参与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建设。我局大力推进企业信息警示系统数据的归集工作,牵头组织全区各相关部门及时上报数据,目前,我区数据入库共10165条,位列全市各县区第一。二是落实双告知制度。从5月24日起,在窗口推行双告知”制度,即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一方面通过书面形式告知企业经营项目中涉及审批的事项,另一方面,通过联合监管平台将需要办理审批的企业,推送至有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事后监管。目前已向企业发放“双告知”书1218份,移进经营异常名录158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42户。三是推行企业双随机抽查。根据双随机工作要求,突出重点监管,针对投资、资本管理、金融服务、中介等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进行了8次抽查,共抽查企业228 户,并及时将结果在网上进行了公开。四是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规范带“金融”字样企业登记设立程序,对经过有关行业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审核的,认真做好了事前登记核准工作;配合区金融办开展了对“车联”公司涉嫌非法融资的专案调查。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关系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大的民生问题。我局始终把食品监管工作作为第一责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 要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先后开展了节日食品市场整治、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引导和健全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继续深入持久强化对肉制品市场的监管,每天确保有执法人员对各大集贸市场肉制品进行查验;认真开展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92家,其中大中专院校8家,中小学食堂22家,托幼机构食堂62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42家;根据全市市容环境12大专项整治的要求,大力开展了全区餐饮行业专项整治,共排查餐饮店1259家,整治无证小餐饮店78家。二是强化食品监督抽检。我局充分运用好监督抽检这一法宝,在完成省、市食药监局下达的检测计划的同时,科学安排、统筹各方,盯住重点、合理布局,自行组织对全区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抽样检测130多个批次,其中重点抽检了扬子洲镇7家食品生产企业和10户豆制品小作坊;先后2次抽检了区政府机关食堂,对发现的问题和整治建议及时抄告了食堂管理单位和区机管局;各基层分局均采取行动,对所在辖区内加工销售的多个批次食品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查。三是加大食品案件查处力度。继续保持对食品案件零容忍态度,狠抓大案要案查处,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食品案件51起。加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6月上旬,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先后对2个非法添加硼砂加工粽子的黑窝点6家超标添加明矾的油条店进行了查处,并以涉嫌犯罪拘留了6人,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分子,树立了政府部门的良好形象,南昌电视台新闻频道就此以为东湖区政府点赞为题播出了专题评论。四是圆满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先后完成了省人大、省政协会议、2016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等6次重大会议(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派出执法人员进驻餐饮服务接待单位,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菜谱、餐饮具消毒、加工制作过程、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进行全程监督,并运用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对食品及使用的原料进行了严格检测,共检测食品323批次,保障了与会人员的饮食安全。

    (四)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一是加大药品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百姓用药品安全。开展了药品检验工作,目前已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的药品进行了抽样检验46批次;深化了GSP跟踪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正、警告并责令改正;加大了对特殊药品的日常动态监管,组织进行了兴奋剂、含麻黄碱单复方制剂等多项特殊药品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重点对江西医药物资有限公司特殊药品的管理、供应情况进行了监控。二是开展疫苗使用专项检查。以疫苗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按规定条件储存、是否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购进、分发、供应和使用记录等内容为重点,对10家疫苗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东湖区疫苗使用企业的疫苗购销渠道符合要求,疫苗的冷藏储存及冷链运输系统比较健全,管理较规范;检查了6家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对3家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三是深化医疗器械督查工作,全面促进市场规范有序。截至目前,共检查医疗机构11家,经营企业48家,生产企业5家。检查结果显示总体较好,针对个别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对所购进的医疗器械索证不全,医疗设备档案不完善,缺乏“产品注册证”等档案资料以及日常维护维修检测记录等问题,检查人员当场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督促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规范经营和使用医疗器械。

    (五)加强各类市场监管,规范交易秩序。

    一是加强网络交易监管,维护网络市场秩序。我局依据总局和省局网络交易平台,对辖区1200家网络经营主体进行了审核,并分派到管辖分局进行日常监管;及时处理网络交易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处理了网络交易投诉案36起,退赔消费者损失5830余元,按程序将8家弄虚作假、拒不接受调查的网店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并建议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请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取消其网络经营资格。立案查处了利用网络虚构交易、虚假宣传、使用绝对化广告用语等网络交易违法案9起,罚款11.2万元,严厉打击了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农贸和农资市场的监管。针对水产市场短斤少两的问题,我局及时组织经营者召开行政约谈会,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责成市场开办单位和市场经营者向我局提交了守法经营承诺书,严厉处罚了2家故意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欺诈消费者的经营户,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短斤少两行为专项治理。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7月份,我局对杨子洲镇12家化肥销售企业,共20个批次的化肥进行了抽检,立案查处了一起销售不合格化肥案,罚款0.54万元,净化了农资市场。三是加强合同监管和拍卖、动产抵押登记备案工作。供水、供电、供气、供暧等公用事业类合同和旅游类合同格式条款,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是近年来消费者反映格式条款问题较为突出的领域,针对经营者利用公用事业类合同和旅游类合同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局开展了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立案查处3起合同违法案,已对两家旅行社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的合同违法行为案处以3万元罚款。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我区4家优秀企业获得2015年度市级、8家优秀企业获得2016年度区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单位,有力推进了全区诚信建设。办理动产抵押登记8件,为企业实现融资金额12842.75万元;办理拍卖备案26件,现场监拍 5件,拍卖成交金额12431.99万元。

    (六)严厉打击经济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大力开展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专项行动,对传销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今年共接到传销举报1起,驱散传销窝点1个,组织基层分局开展传销专项检查3次,有效地遏制了传销在我区蔓延势头;进一步加大了商业贿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无照经营等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截至目前,共立案158件,结案119件,罚没入库230多万元,暂扣155万元,有力打击了各类经济违法行为,维护了全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七)加强质量标准计量认证工作,质量工作总体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加强质量管理,实施名牌战略。根据省质监局2016年江西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省政府关于江西名牌产品认定和保护办法的通知要求,积极与我区重点培育对象进行沟通走访,共沟通走访沪东电焊机厂、百盛购物中心、东方豪景酒店等9家企业,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鼓励企业开展网上申报,争创名牌产品。对已获得江西名牌的江西金佳谷物股份有限公司给予相关政策支持,扶优扶强。二是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监督巡查工作。3月份,针对南昌市星火水泵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证书即将到期的情况,我局通过提供政策咨询、现场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进行了重新申报,换发证书,同时,对辖区内一家水泥构件厂无证生产行为进行了查处。对辖区内4家检验检测单位的认证资质、16家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获证企业进行了现场巡查。三是夯实标准化工作技术基础。积极参加省市局组织的企业标准编写、服务业标准化、农业综合标准化等业务培训。与区商务局联合开展物流行业标准化试点工作,以托盘标准化及其循环共用为切入点,组织辖区物流企业参加物流标准化培训,推荐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申报南昌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四是加强计量管理,积极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积极开展集贸市场计量器具专项整治,对辖区医疗机构医用计量器具强检、加油站加油枪强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了能效标识专项检查,对新实行能效管理的空气能热水器、吸油烟机、燃气灶等产品的能效标识加贴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对江西华源江纺有限公司、南昌市赣江溶剂厂二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了走访调查,了解企业的能源计量管理及落实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情况。

    (八)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开展了特种设备数据更新工作,逐步建立我区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对系统中大量的非东湖区的特种设备数据进行了一次较为彻底地清理,目前共清理非东湖特种设备1453台。我局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共检查使用单位65家(其中重点监控单位37家),检查特种设备693台,发现20家使用单位,1家维保单位存在安全隐患,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9份,立案处理16家,现已整改到位13家,正在整改中7家;处理完成群众投诉举报20份;组织开展了气瓶安全专项整治、电梯安全攻坚战、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并在重大节日和两会期间、“五一”节日和汛期期间、G20杭州峰会期间、全国综治工作“南昌会议”期间、中秋国庆期间、南昌国际马拉松比赛期间加大安全监察力度,确保了我区特种设备安全。11.24丰城电厂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迅速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九)抓好消费维权工作,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加强消费维权平台三合一建设,充分发挥12315、12331、12365的维权作用。畅通消费维权的主渠道,方便消费者申诉举报,实现有诉能投,有诉必接,投诉必有结果。1-12月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2353件,办结率99.8%,调解成功率6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5万余元。二是认真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通过消费维权服务站,聘请专、兼职消费维权调解员,把维权工作前移至消费前沿。三是加强了重点消费投诉的调处工作。对消费者群体投诉的“水果银行”、“百果千菜”、“沙之宣”、“玲珑梵宫”等预付卡消费纠纷案进行了重点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情况向市局、区综治办、区维稳办进行了汇报,及时与东湖区公安分局进行了沟通、联动。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服务行业“消费警示”。通过宣传消费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服务领域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权利意识和文明消费意识。

    (十)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监管广告发布行为

    一是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成功申报市知名商标1户,省著名商标1户,省著名商标续展1户,新注册商标721件,帮助江西金庐陵邮寄白茶开发有限公司成功获得市政府著名商标奖励10万元。二是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双打”活动。开展各类专项整治13次,今年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经营户15000余户,查处侵权商标专用权及傍名牌案2起,罚没金额4.4万元;查处涉嫌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案16起,罚没金额56.73万元;查处涉嫌销售伪劣药品案2起,罚没金额0.23万元;查处涉嫌销售不合格商品案2起,罚没金额2.5万元;查处涉嫌销售不合格化肥案1起,罚没金额0.54万元;同时向东湖公安分局移送“江中”商标侵权案1起,案值为454.3万元案子。全年共没收侵权假冒球鞋38双,服装46件,清楚侵权标识97套,有力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监管和规范广告发布行为组织开展了印刷品广告、垃圾广告清理行动,共检查各类店堂广告500余条、户外广告300余条次;依托国家广告数据中心广告监管平台,监控媒体违法广告发布和播放情况,对《江南都市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责令其加强广告的核审,停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对《江西风尚购物频道》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责令其停止播放监测到的违法广告行为;依法查处网络交易违法广告现象,共网上巡查网店60余家,删除违法广告信息160余条,责令整改网站7个,对“南昌杜尔贸易有限公司”等7家电商利用网站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了处罚。经统计,今年全局共查处各类广告案件16起,罚没金额98.2万元。其中:查处违法网络广告案件7起,罚没金额2万元;查处违法教育广告案件3起,罚没金额4.21万元;查处违法药品广告案件4起,罚没金额61.99万元;查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案件1起,罚没金额10万元;查处违法商品广告案件1起,罚没金额2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履职能力有待提高。仍有部分同志对市场监管各项新业务工作适应较慢,监管能力还有待提高,监管领域还存在死角,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二是执法装备亟须完善。目前,市场监管存在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现有执法装备比较缺少,也比较落后,已不能满足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亟须完善。

    三是工作经费捉襟见肘。由于下达给我局的财政基数较低,年度预算经费严重不足,保障完全局人员工资发放和缴纳社保、医保、公积金等基本的经费后,所剩无几,严重影响了工作正常运转。

    三、2017年工作安排

    (一)工作思路

    2017年,我局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一次、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区人大、政协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服务全区经济发展、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大监管、大服务、大维权”一体化工作新格局,坚守安全底线、狠抓攻坚克难,立足完善提升、突出创新驱动,为开创“实力东湖、活力东湖、魅力东湖”新局面,为加速东湖复兴、决胜全面小康做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1.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市场准入门槛更低,企业发展环境更优,服务全区经济发展成绩更佳。

    2.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更为有力,质量兴区战略更加深入,企业信用体系和质量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3.食品药品监管手段更加丰富,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更加有保障。

    4.特种设备监察更加严格,全区无电梯、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5.消费维权体系向各个领域进一步深入,工作机制更为健全,群众合法消费权益得到更有力保障。

    6.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全局原工商、质监、食药三个系统人员更加融合,作风、效能更加提升,工作运行更为顺畅,人员监管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重点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绩效考核,继续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努力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优化人员组合,逐步解决财政预算等方面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实。

    2.加强基层分局建设。按照统一的标准,对基层分局的外观形象、内部设置、工作任务和标准、人员分工、工作流程进行规范;搞好基层分局经费保障;树立一到两个基层分局的典型。使各分局工作有依据、有标准、有动力、有榜样。

    3.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在简化程序、优化环境、提升效能上下功夫,最大限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优化发展环境,当好服务企业、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店小二

    4.按照上级部署,全面推进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工作。

    5.推进区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中心立项和建设,争取在2017年底投入使用。

    6.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全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严把食品、药品的准入关,依法审批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不间断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加大食品药品案件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城市环境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积极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洁厨亮灶”工作。与第三方合作对辖区100家餐饮服务单位实施“网络厨房”。

    7.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体制。在建立健全六大类特种设备台账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台账管理及数据维护工作;加大对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工作力度;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完成巡查任务。确保全区电梯、锅炉、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无事故。

    8.加强三合一投诉举报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积极调处重大、特殊、疑难的消费投诉案件,做好三合一投诉举报平台的分流、转办、催办、结案审批、统计报表、数据分析、信息上报等工作。

    9.组织开展《质量体系及产品认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有机农产品及商品量定量包装的监督管理。

    10.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在大案要案上取得突破。以食品、药品、农资、特种设备、传销、商业贿赂、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产品)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障市场稳定。

    东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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