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9261-3789-3266-7986-000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7-10-09 16:13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是加强普法教育,努力在推进法治东湖建设上有新成效。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先导性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打造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模式。围绕服务保障“三力”东湖“四区”建设的总要求,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六进”活动。健全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考评机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实施办法,构建全区普法网,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2、打造立体式的普法教育阵地。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全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强镇、街道(管理处)、村(居)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原有“六大”特色亮点普法载体的基础上,在东湖青少年宫全力打造法治科普安全宣教中心。2017年,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完善宣教中心建设,配备声、光、电、互动体验设备,采取音像、平面展示、多媒体、模拟操作等表现形式,结合案例精选、场景模拟和竞赛问答等多种互动形式,突出知识性、趣味性、教育性,让青少年及社区居民广泛参与、接受法治的熏陶,提升法律意识。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努力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成效。积极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新期盼,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提升法律综合服务能力。
1、加快推进东湖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按省市文件及东湖区《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2017年,全区11个镇(街道、管理处)全面建成覆盖区、镇(街道、管理处)两级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全面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的法律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窗口化”、“一站式”法律服务,切实增强法律服务的广泛性、及时性和便利性。
2、加快完善法律服务惠民措施。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继续开展镇(街道、管理处)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和涉军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安全规范。
3、加快提升东湖公证服务水平。推进东湖公证工作出新举措、新亮点。深入开展“提升公信力、公证业务拓展进取”主题实践活动。完善公证假证、错证和瑕疵证通报处罚制度,强化公证质量监管,提升公证公信力,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提高办证效率。
三是加强特殊人群教育管控,努力在平安和谐东湖建设上有新成效。着力构建平安、和谐东湖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特殊人群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为我区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继续加大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推进全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推进年活动,加强社区矫正网格管理平台建设。规范管理,严格落实监管制度,严防脱管、漏管,杜绝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2017年,我局计划启动社区矫正官及矫正工作队建制等一系列创新试点工作,旨在整合现有力量,完善社区矫正网格管理平台,努力打造一支更为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着力解决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的深层次问题,在安全监管、教育矫正、队伍建设、基础保障等方面寻求新的突破。
2、继续加大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力度。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出监必接必送,将安置帮教工作前延到监所。抓好《关于进一步促进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意见》落实,建立“三无”刑满释放人员政府临时救助机制。2017年,拟选址于东湖区扬子洲镇敬老院,精心谋划,保障经费,抽调人手,完善布局,在全市率先完成“上规模、上台阶、上水平”的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为维护平安、和谐东湖作出新的贡献。
3、继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织密人民调解网络,巩固村、居(社区)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领域延伸;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努力使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抓好业务培训,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人、财、物的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