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6137-3715-2151-1931-311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7-08-30 17:20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16年,我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以“改善民生、推进民主、维护民权、服务社会”为根本着力点和落脚点,突出重点,抓好试点,全面推进民政各项工作。
一、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点工作创先争优成绩斐然
一是喜摘全省双拥模范区“七连冠”。坚持把双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把拥军优属与建设和谐东湖、与服务部队建设和国防现代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喜获参评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规定动作”尽心完成,“自选动作”频频出新,老龄工作在全市和全省民政系统声名鹊起,我区老龄办顺利进入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名单。
(二)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成效明显
一是“救急难”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入。正式出台实施《东湖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每年设置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救急难”工作,各职能部门迅速受理、有效解决群众的急难需求。二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一步推进。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社工组织为未成年人提供帮助。
(三)常规工作尽心尽责成果丰硕
一是社会救助工作连年先进。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城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1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345元,城市低保1-12月累计发放低保金2484.66万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1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95元。农村低保1-11月累计发放低保金133.95万元,11月份农村低保已全部完成农转非。积极开展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工作,落实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洪民字{2016}85号文)文件精神。坚持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组织开展了全区《慈善法》知识竞赛初赛。对全区在保对象进行不定期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完成了5195户申请公租房居民的材料审核以及收入核算。
二是社区建设工作屡上台阶。全力做好总书记视察的迎检工作,圆满完成了迎检各项任务,得到省市区领导的高度评价;认真规范干部管理,提高干部待遇,完善新进社区工作者入职程序,把全区78名专职社区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序列,不断提高社区干部工资待遇并落实到位;推进家委会改制和国企社区移交,完成了省一附院等5家家委会改制为社区居委会工作,完成驻区国有企业社区移交的机构设置、调查摸底和沟通协调工作;培育壮大社工组织,推选状元桥社区申报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社区,培育了豫章社工师事务所、蒲公英社工服务中心、天源社工服务中心等社工机构。
三是优抚安置工作稳中求进。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定期抚恤补助资金920万元,发放医疗补助金7万元;在春节期间,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78万多元,棉被25床;完成了退役义务兵和复员、转业士官档案的接收、审查、登记及办理退役士兵落户手续等工作,输送47名退役士兵到承训学校参加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四是养老服务工作亮点纷呈。投入资金540余万元,对区社会福利院进行整体装修改造,力打造全省一流、医养融合的区级失能老人照料中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爱心助老冠名活动,鼓励爱心企业和个人向老人捐资、捐物以及为老人购买服务;认真开展各项为老服务,截至12月,我区高龄老人共14121人,共发放高龄补贴14513610 元,所有资金均安全、有序发放至高龄老人手中,无错发、漏发、投诉等问题;在年初召开的全省社会福利工作会议上,民政局领导作现场典型发言,发言文稿《盘活闲置资源,助推养老事业》在《中国老年报》上刊登。
五是社会事务工作再创佳绩。切实做好清明、中元期间的文明祭祀工作,确保祭祀活动文明、有序、平稳;积极探索在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首批在全区社会组织中成立了一个党委五个支部,起好头开好步;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已采集到地名条数1500多条,地名标志数735个;规范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投入76万元对20多万卷婚姻档案进行抢救整理,并顺利通过区档案馆验收并完成档案进馆工作,做好情人节等特殊纪念日结婚登记工作,确保登记顺利、有序、平稳。
二、2017年工作思路
(一)抓好三项建设
一是打造养老社会组织孵化中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运营养老服务机构,重点扶持发展南昌玖零养老发展有限公司等机构。二是打造城乡精品社区。结合全区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精品社区。三是打造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牢牢抓住选、育、用、管等环节,创新理念,创活方法,使全体干部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在工作中主动变观点、抓热点、攻难点、创亮点。
(二)完成四项工作
一是完成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开展,确保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二是完成全市属国企社区移交工作,逐步推进驻区26家市属国企社区移交工作。
三是完成全国地名普查的阶段性工作,做好国家普查办对我区地名普查工作验收工作,启动《东湖区标准地名录》、《东湖区政区标准地名图集》、《东湖区地名故事》等编纂工作。
四是完成下属各单位改革提升工作。做好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整体改造,确保中心在消防安全上得到根本改善,达到消防安全标准;有序推进按摩医院改革发展,积极谋划出路。
(三)完善五大体系
一是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推进“救急难”工作,打通困难群众求助、受助“绿色通道”。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机制,将核查工作范围延伸到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和回购、公租房年审、特困供养家庭等。加大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全额救助特困人员,提高低保对象救助比例。不断完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省、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贯彻落实《慈善法》,提高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慈善活动的积极性。
二是完善城乡社区管理体系。结合新农村建设点和中心村建设点,启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健全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制度,初步形成城乡社区治理新机制;提高社区服务水平,举办全区村(社区)工作者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培训班;完善“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机制,积极打造“三位一体”社工创新基地;改善社区办公服务用户面积,着力破解社区无办公用房难题。
三是完善养老服务工作体系。推进医养融合,全面启动失能老人照料中心营业,探索对入住中心的困难失能老人给予护理费补助制度;着力打造玖龄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引进更多亮点、特色项目;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加强居家养老站点建设;运用“互联网+”技术,推进“智慧养老”试点工作;加大爱心助老冠名工程实施力度,努力形成为老服务新品牌。
四是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探索军民融合式发展新思路,加强军地协调,突出共建共享,推进“东湖特色”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以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为重点,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水平;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做好自谋职业、自主就业一次性经补助金、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和参加免费培训期间生活费的发放工作。
五是完善公共事务服务体系。开展社会组织的评估活动,建立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加强对公益类、社区服务类、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培育;着力打造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构,引进公益律师,对有需求的婚姻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加大文明殡葬宣传力度,推进移风易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