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224672--2024-003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02-21 14:47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3年以来,东湖区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能力、全面筑牢民政安全发展屏障。实施“为民解忧办实事”十大行动,全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主题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着力兜好基本民生底线。一是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讲165场,发放宣传单6811张,张贴宣传海报105张,接待群众4213人次。二是开展社会救助“巡查月”活动,按照“该扩围的扩围、应保尽保、应兜尽兜”要求,筛选出未纳入低保的2873名重度残疾人进行摸排,做好扩围增效工作。三是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将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915元、1190元、100元,为2312户3240名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发放低保金2664.24万元、特困供养金181.06万元、特困人员护理补贴132.44万元,物价补贴10.71万元,临时救助497人次132.44万元。四是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8909户次13336人次新申请和年审的住房救助对象进行了核对,生成核对报告8613份。对5365户次9859人次申请和年审的社会救助对象进行了核对,生成核对报告5279份。
(二)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一是持续推进基层减负工作。及时对东湖区21个村传达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文件精神,在通过自查自纠、联合督查已经清查不合规的机制牌子61块(大多是交警的劝导室、劝导站、学习强国线下学习室),已经按文件要求整改。二是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全区8个社工站开展服务对象建档679户,探访819人次,个案21个,开展小组活动16个,社区活动132场、开展媒体宣传313次。成立志愿服务队8支,发展志愿者187人,开展志愿活动128场服务3660人次。三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开展社区干部培训2场,共600余人次,提高了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及时充实了社区工作力量。四是开展“幸福社区”创建工作,年初向市级提交申报材料五星级社区3个,四星级社区5个,三星级社区1个。经专家组现场评估,省厅公示,五星级超额完成目标任务1个,党家巷社区(4星升5星)即五星4个、四星4个、三星级1个。五是推行“乡村著名行动”实施。在高德、百度地图上进行标注和信息完善172处,对公共设施设标10处,规范店招标识168处,地名信息库标准化处理15处。按照地名命名更名有关原则和规定,深挖乡村地名文化资源,对扬子洲镇15条无名道路进行命名,对47处缺失路牌及时上报安装,将26处乡村地名列入《东湖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积极向上级申报“扬子洲镇”参评江西省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及红色地名保护名录。六是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两个全覆盖”,有业务主管理单位的,由业务主管单位牵头成立基层党组织,在民政局直接登记的17个社会组织都成立了党组织,并全部选派了党建指导员,并落实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建“三同步”要求。积极指导社会组织党支部参加主题教育,现已组织开展72场学习。
(三)着力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养老服务工作。持续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80岁以上及特殊困难老年人免费上门进行助洁、助行、助医等养老服务,同时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列入政府购买服务必选项,确保每一位困难老人平均每月都能享受到探视寻访的服务;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今年共新增2所嵌入式养老机构,新增床位86张。新增2家社区居家养老点位,20家老年人幸福食堂;积极推进扬子洲敬老院撤并工作,现已妥善安置相关人员并完成了敬老院资产清查。积极推进区域养老中心建设,目前已拿到工规证,力争明年3月开工。持续发放80岁高龄津贴,全年共发放金额2364.47万元;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消防、食品等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工作,确保养老院安全稳定运营。二是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投入80余万元,将我区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积存的婚姻纸质档案进行清查归集和电子化整理。从6月1日起,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更好地满足群众就近就便办理婚姻登记的服务需求。截至目前,共办理婚姻登记3533对次,补领婚姻证件902件,查询婚姻登记档案700余人次,婚姻家庭辅导166次,结婚登记颁证仪式249次。三是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积极开展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发放“推进婚俗改革 弘扬文明新风倡议书”1100余张,举办“不要彩礼要幸福集体颁证婚礼”活动和东湖区婚事领域从业人员专题培训班。为深化礼俗改革,巩固移风易俗成果,我局制定并出台了《民政领域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深入开展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指导全区红白理事会制订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及红黑榜,对办婚丧流程、随礼金额、宴席桌数、奖惩措施等进行限高量化,有效地减轻婚丧支出负担,促进了移风易俗工作的落实;坚持殡葬惠民,截至目前,已为23人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共计6.7万元。四是加强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工作。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人员对东湖区7名散居孤儿、7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监护评估,深入了解儿童的基本信息、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生活保障情况等,根据评估情况划分低、中、高风险儿童档案,建立一人一档。组织乡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定期上户走访,采取“全面入户排查+实时信息比对+主动帮助申请”的办法,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对符合事实无人抚养保障条件但未纳入保障的儿童,主动帮助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截至12月共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共计97.9162万元,发放孤儿助学金3万元。按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建立复核机制和随机抽查制度,及时做好提标提补工作,共发放两项补贴517.222万元,4332人。
二、2024年工作安排和打算
东湖区民政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有力推进民生项目“十大行动”完美收官,取得实效。
(一)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是持续做好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加强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健全低保边缘家庭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机制,推进救助关口前移,及时将其中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二是进一步加强急难临时救助,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和其他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群众的临时救助,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临时遇困人员渡过难关,巩固拓展解困兜底保障成果。三是开展“救助+ ”服务,推进“救助+慈善”,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打造多元救助模式;推进“救助+社会工作”,依托各镇、街道社工站阵地实施清单化管理精细化运作。
(二)进一步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一是积极开展“幸福社区”星级创建活动,加强对新成立社区及老旧社区服务场所及硬件设施的提升改造,创新社区治理新模式。二是持续推进社区工作减负增效,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属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街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对确需社区协助的事项,应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费配套”原则,明确社区工作任务和职责权限。三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建设,适时启动社区干部招聘,提高全区社区干部队伍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工作。一是落实落细各项惠老政策,继续做好政府购买80岁以上老人两小时养老服务、五类老人购买养老服务工作。二是积极实施养老“点位”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加快推进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推动东湖区区域性养老中心、扬子洲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院、一老一小幸福院、老年助餐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打造。三是提升打造东湖区智慧化养老信息平台,通过整合各平台养老数据,融入全方位养老元素,为东湖老人、养老服务设施、机构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信息化养老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基本社会服务。一是加强婚姻登记建设,对婚姻登记中心颁证厅进行提升改造,积极筹划户外颁证场所建设。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结婚登记颁证服务,提高婚姻登记便民服务水平。二是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做好冬至等传统祭祀节日文明祭祀工作,推进生态文明惠民殡葬。引导适婚青年树立新时代婚育观、家庭观,推进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崇尚厚养礼葬。三是规范界线管理深化平安边界建设,推广地名普查应用成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四是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落实“六大保护”,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做好慈善救助工作,实现社会福利儿童保障动态管理,做好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和救助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严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开展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压紧压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民政条线整体安全。二是严格抓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科学高效实施“乙类乙管”,切实保障机构运转,维护老年人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