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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0-07-06 21:49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0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区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区农业农村工作专题调研会议精神,牢牢把稳“三农”基本盘,切实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聚焦秀美乡村建设、农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改革、乡村治理效能,全力助推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展。
一、加快补齐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制定出台了“三清二改一管护”、村庄清洁“夏季攻势”等一系列工作方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逐一作了明确。今年以来,共清理主干道沿线及村庄内垃圾1360余吨、水面漂浮物230余吨、堆乱放约1297处、垃圾广告1900余条。同时,对洪都大桥两侧可视范围区域的200米-1000米范围内屋顶钢棚已基本拆除到位,针对出现的大面积有碍观瞻的蓝色钢棚,部分拆除到1000米范围之外,共拆除铁路沿线钢棚26处面积约3508.5平方米。上半年全面完成扬子洲镇县级农村公路(扬农路)升级改造工程1.4公里。
二是开展农村旱厕整治工作。按照“区级统筹、部门联动、属地落实、村民主体”的要求,制定了《东湖区农村旱厕整治工作方案》,扬子洲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区政府会议精神,同时参考房屋征迁流程做法,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农村旱厕整治补贴标准,要加快推进、抓实抓细,确保今年7月底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攻坚战,实施农药化肥“负增长”,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药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广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发动,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督促、指导农户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零增长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巩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成果;在扬子洲地区开展并完成了1个国控点位的农产品和土壤样品的调查、核实。
四是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强化组织领导,落实21个区级河长制湖长制责任单位。在区总河湖长、区副总河湖长、10名区级河(湖)长、9名镇(街办、管理处)级河(湖)长及34名村(社区)级河(湖)长的组织领导下,落实一线巡查员(专管员)34人、保洁员33人。今年以来,区委书记、区总河(湖)长已巡河3次,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副总河(湖)长已巡河3次,区级河湖长已巡河18次,镇、街道(管理处)级河湖长巡河96次,村(社区)级河湖长按照每周至少一次的频次开展巡河巡湖。先后制定了《东湖区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东湖区2020年消灭V类劣V类水攻坚方案》《东湖区2020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开展污染源排查整治,对辖区赣江、玉带河北支、抚河故道、贤士湖、东湖、南湖、北湖、青山湖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排污(水)口进行了排查,摸排赣江主要排(污)水口存在7处,并逐一分析进行了整改。结合河长制湖长制阶段性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区级督查3次,重点对公示牌设立、清河行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及区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区河长办下发督办函4件,督办问题15个。
五是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全面开展汛前检查工作,组织各镇、街道办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用图进行审核,并对农村基层预警监测的12个简易雨量报警器、1个LED屏预警站点进行专项自检,确保汛期运行正常。制订并下发《东湖区水利局2020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按照区防指的要求对防汛物资进行清点落实,不足物资及时补充到位,共储备草袋5000条、麻袋5000条、编织袋10000条、橡皮艇4艘、救生衣130件、抛绳枪2台、安全绳200根、抛投器1件、抽水泵组4台以及防水探索灯、警报器、应急照明灯等其他防汛物资。开展防汛督导、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深入排查扬子洲圩堤沿线14个行政村、2个社区共26.5公里圩堤责任段,以区域内历年来发生险情的圩堤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及侵占河道行洪范围的各类建筑物为中心,对辖区内35处穿堤涵闸、历史出险堤段及涉河建筑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置上报。对排查发现的赣江上房段河道内非法筏钓设施进行拖至河岸拆除处理,对圩堤两侧芦苇、杂树、杂草等严重影响巡堤查险的,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工人、机械清杂清障,完成河道设障整改任务,有效保障赣江扬子洲段行洪安全。
六是有序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我区所涉及的河湖岸线是赣江主支右岸(黄渡村西北至塔头、二七北路至中山西路)18.547km、赣江南支右岸(青山闸至二七北路)3.94km、赣江中支左岸(塔头至黄渡村西南)11.85km、玉带河北支左右岸(青山湖西岸至户外正街青山路口)3.365km、抚河故道左右岸(新洲闸至中山桥)1.31km、青山湖(湖滨西路至湖滨南路)5.475km、东湖1.913km、南湖0.925km、北湖0.63km。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落实工作经费95.5万元,该项工作已委托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制定了《东湖区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省水规院已完成测绘划界、平面图、埋设界桩、界牌和管理公示牌等工作,截止目前,共完成126块界桩、60块界牌、18块管理范围告示牌及9块保护范围告示牌的埋设和安装,同时我区河湖划界成果报告通过了专家审查会。因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任务的增加,河湖划界批复与政府公告需重新批复与公告,现已报区政府批复。
七是加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抓好堤防堤容堤堤貌清杂清障工作,进入汛期以来,为确保汛期堤防正常查险,保持良好的堤容堤貌环境,4月中旬,组织砍杂人员(民工)19人次,以人工砍伐的方式开展圩堤清杂清障工作,共计砍伐杂树2000余株,芦苇20000万余株,清理杂草3万余平方米,共计费用3900元。6月上旬,采用大型挖掘机清杂清障,共清除芦苇25000余株,杂树1500余株,清理杂草2.5万余平方米。共清除芦苇25000余株,杂树1500余株,清理杂草2.5万余平方米。
八是积极做好圩堤图集修编。配合省市完成圩堤图集修编及千亩圩堤规划编制工作,上报扬子洲圩堤及圩堤穿堤建筑物等基本情况。堤坊注册工作,已完成相关资料、信息的采集,下步将录入系统填报。
九是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为了贯彻落实《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管理,规范农村供水用水活动,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我局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条例》,深入扬子洲水厂、扬子洲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地开展相关宣传活动,通过拉横幅、张贴《条例》、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极大提高了供水条例在群众中的知晓度。
二、加快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
一是稳定粮食生产。围绕“稳粮”目标,我区把4200亩粮食播种面积、1500吨粮食生产任务(2019年面积4470亩,产量1792吨)层层分解落实到镇、到村、到户。截止6月30日,东湖区水稻(早稻、中稻)落实到村、到组、到户面积3060.1亩(2019年东湖区早稻、中稻种植面积2638亩),占任务总数的102%,翻耕整田面积3060.1亩,已播种面积3060.1亩,已超额完成上半年任务,预计我区将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任务。。同时,区、镇、村三级对4处损毁的农田基础设施进行了修复,对扬子洲镇9个电排站、21个排涝机组进行了维修调试,对各村农田的沟渠进行了疏通改造,对农村电网进行了全面检修,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使用。
二是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多村一品”。深入实施“一村一品”、“多村一品”,聚集蔬菜种植、农产品加工业等特色主导产品,积极培育壮大新型农业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今年上半年,全区5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销售收入突破32亿元,同比增长8.56%;蔬菜收获面积12885亩,收获产量27063吨,预计下半年蔬菜产量会较上半年有所增加,可完成全年生产任务(全年目标任务数量为54200吨)。目前对全区2家(江西省粮油集团、江西农牌粮油饲料有限公司)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监测,检测资料正在审核。
三是做大做强花卉苗木产业。举行了谷洲绿花木生态园项目签约仪式,谷洲绿花木生态园项目位于北一环路扬子洲立交桥下北侧,建设规模42亩,规划为一园、二区、三观。一园为精品花卉苗木展示园;二区为精品苗木区和精品花卉区;三观为观形、观叶、观花。精品苗木园30亩,将引进观形品种如造型黑松、造型罗汉松、造型五针松、造型赤楠、造型红继木桩等;观花品种如桂花、茶花、茶梅、紫薇等;观叶品种如红枫、鸡爪槭、羽毛枫、红翅槭等优质苗木共计800余株。精品花卉以草本花卉和宿根花卉为主,如金鸡菊、狼尾草、亮晶女贞、矮蒲苇、大花绣球、月季等草本植物。该项目总投资概算约700余万元,其中土建基础工程费约300万元,苗木费用约400万元,资金来源全由企业自筹投入。
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成了更新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信息库任务。今年以来,共完成蔬菜省级风险评估5批次、市级监督抽样25批次、快速检测170批次,农产品安全监测合格率达100%,从源头上确保了广大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一是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已完成了包括成立经济合作组织和挂牌的行政村为21个、确定成员身份27385人,已完成改革任务的村数超出市改革领导小组规定的半数(11个)。目前,21个改革任务村已全面完成完成19个,对尚未完成改革的难点村、重点村(联民村和长巷村)将加强指导、加大督导,逐镇逐村分析研究具体情况,攻坚克难,确保今年7月底全面完成改革各项目任务。全面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对确权证书未发放到户、暂缓确权、确权信息不准、确权档案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高质量完成了信息勘误、确权档案等整改工作。全区21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实现了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全面消除“空壳村”的目标。
二是大力加强“三资”监管。极推进村务公开、村集体经济经营情况公开,把村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管理者权力关在制度“笼子”里,使村级事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区级已经印发《东湖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府办发〔2020〕43号)文件,目前正在和建行、中行、农商行对接三资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目前在用的新中大对平台正在升级优化,省里有意愿要全省统一监管平台,目前未于银行达成合作协议。
三是有序推进禁捕退捕工作。制定了《东湖区赣江水域全面禁捕退捕实施方案》,对扬子洲镇5个渔民村、157户渔民进行两轮入户调查,对船主、姓名、年龄、户口、捕捞证号、渔船船号、渔船的材质、长度、船龄、网具数量、人均耕地面积、近3年捕捞等情况进行逐一核实,按照一证一档,进行全面建档立卡,并经区、乡、村三轮公示,做到信息准确无误。下一步,我局将加紧步伐,尽快完成征收拆解渔船网具、签订退捕协议、注销捕捞证书、建立巡护员护渔机制等工作,落实医保、社保、低保等相关政策,形成更有借鉴性的工作经验,助力全省重点水域禁捕退捕顺利完成。
四、加强乡村治理能力建设
一是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中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镇(管理处)、村,提升乡村治理效能。要严格落实镇(管理处)乡村治理的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增强群众工作本领。
二是培育乡村文明新风。下发了移风易俗工作任务要求清单和评分标准,党员干部带头签订遵规守约承诺书,让村规民约修订与承诺活动同步展开,推动移风易俗行动落到实效。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推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宣传长廊,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做到群众知晓率100%的全覆盖。
三是全力做好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为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第一时间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区饲养动物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东湖区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共检测活禽交易市场14家,采样、送检100个,经检测全部合格;指导14家畜禽养殖户开展每日一消杀工作,消杀面积累计1.3万平方米,确保排查、消杀无遗漏、全覆盖。截至目前,我区未发生饲养动物疫情。2020年春防,我区共注射牛口蹄疫疫苗206头、羊口蹄疫疫苗120只,接种鸡禽流感疫苗11600羽,接种鸭禽流感4000羽,防疫密度达到98%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疫情。
四是抓好非洲猪瘟防控防控工作。全力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等动物疫病防控。一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畜禽屠宰“扫雷行动”3次,累计出动2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共计200余份,有效打击畜禽屠宰和肉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大非洲猪瘟防控排查督导。区、镇(管理处)、村三级联动,对全区进行全面检查,出动巡查3次,出动人次16人次,严防非洲猪瘟疫情传入。
五是全力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工作。要将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到人头,全面开展网络化管理、地毯式排查,做到无死角、全覆盖、无遗漏,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做到了疫情病例“零发生”。我局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按照“应复尽复”的要求,有序有力引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加快复工复产,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复工复产,累计返岗职工262人、占全部用工人数100%。针对疫情期间部分农业合作社生产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运输难、销售难的问题,派出4名党员干部深入调研、靠上帮扶,帮助3家专业合作社打开销路。积极极做好化肥、农药、农膜、种子等农资供应和调配,全区储备化肥95吨、农药1.2吨、农膜2吨、种子2吨,确保了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惠农财力保障。按照招投标程序,为我区1434名农户约0.42万亩水稻进行投保,保费8.4万元;为我区5072户农户的1.08万亩耕地发放补贴约122万余元。水稻保险和耕地补贴保险率、发放率均达100%,确保了惠农政策落实到每家每户。
二是加强人才队伍保障。要制定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深入推进高职培养高素质农民工作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实施新型农业人才培训工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小农户培训计划,推广“田教授”“土专家”等做法,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企业家等到农村干事创业。上半年,共培训村干部(脱贫致富带头人)16名、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项目培育农村青年11名、实施“洪城农才丰收计划”扶持2人,推荐区直接联系人才1名。
三是做好兽药经营企业监管。组织开展兽药经营企业大检查4次,要求我区10家兽药经营企业全部注册国家兽药追溯系统,配备扫码设备,同时督促兽药经营企业规范、合理使用兽药。对全区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督促检查,指导他们完善购销记录和出入库台账,做到有凭有据,进一步规范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确保一旦出现情况,能及时发现源头。
四是加大对农业水利执法力度。先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涉渔行业治乱、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坚持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持续加大渔政执法巡查整治力度。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拆除销毁3处定置网(地笼、迷魂阵),办理水保案件1起,成功从九江市鄱阳湖联合执法点接回一艘非法运砂船舶(对砂石进行没收),当前此案正在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共同调查。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年初全区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任务,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