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618267-0205-2021-000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5-17 10:52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近日东湖区印发《2021年东湖区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东湖区将进一步扩大就业,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全区城镇新增就业7000人,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激发劳动者创业活力和创新潜能。
在社会保险方面, 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5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0.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550人。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动态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将 60 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最低基础养老金提高 30元,达到 140元。在此基础上,对 65 周岁至 79 周岁之间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增加不少于 3 元;对 80 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增加不少于 6 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对符合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困难人员,由区财政按每人每年 100 元的标准代缴保费;为符合条件的年满 60 周岁的困难人员按月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完善失业保险政策,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水平。
根据《意见》,东湖区还将在抚恤和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住房保障、乡村振兴及脱贫地区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
关联稿件
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东湖区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意见》的通知2021-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