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618267-0205-2021-000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5-06 16:25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1年5月,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2021年东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为方便各处室各单位贯彻落实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也为社会公众对文件解读有更全面的理解,现就出台的《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将其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2016年1月,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并以中办发(2016) 8号文件下发,明确提出“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各地区各部门要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要通过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
二、意见采纳情况
2021年3月17日,区农业农村局通过赣政通下发了《2021年南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方案中涉及的责任单位及实施主体单位的意见,其中,区城管局、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局东湖分局及扬子洲镇提出了意见,采纳5点,不采纳2点,其他单位无修改意见。
三、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和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体部署,推进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规划定位、整村推进、建设管护,着力推进“三大治理”(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三大工程”(村庄整治全覆盖工程、村容村貌提档升级工程和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工程),重点打造2个乡村振兴试点村和2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引领带动我区农村人居环境由基础整治向品质提升迈进,力争一年内我区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有质的提升。
四、主要内容
分3部分,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主要是推进“三大治理”,实施“三大工程”,重点打造2个乡村振兴试点村和2个美丽宜居示范村等;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含六个方面,分别为:优化完善村庄规划、示范引领系统推进、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等具体的任务。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含三方面,分别为:完善推进机制、优化资源要素、强化考核监督等。
五、涉及范围
该《通知》适用于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六、执行标准
《通知》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制定:
《关于印发〈2021年南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洪新农办字〔2021〕5号)
关联稿件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东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2021-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