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618267-0205-2021-001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7-28 11:44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1年7月,东湖区政府办印发《南昌市东湖区21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重点工作》)。现将《重点工作》做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全省食品安全改革发展 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2021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南昌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遵循“四个最严”要求,紧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大力实施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工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实现食品安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部署安排,我区食安办起草了《重点工作》(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各镇(街道、管理处)、区委、区政府各有关单位意见及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形成《重点工作》。
二、主要内容
《重点工作》从四个方面明确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二是实施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三是夯实食品安全保障基础;四是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主要工作内容为以下22项:“完善抽检监测机制、加强风险交流、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提升工程、推进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网络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推进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整治行动、推进粮食质量提升工程、压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品种食品安全监管、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和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
关联稿件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东湖区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2021-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