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618267-0205-2023-001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3-10 16:32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加强我区内河水域交通安全和内河船舶防污染管理,组织和协调内河交通和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处于危难中的船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南昌市东湖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修订)》(以下简称《预案》),现就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江西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南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东湖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工作机制。强化有关部门职责,加强应急体系力量建设,提高应急反应的效能和水平,维护水域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高质量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包括:总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附件共八部分。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应急体系组成、适用范围、应急响应分级。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成立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由各行业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建议。成立应急反应队伍包含各工作小组:事故救助组、监视监测组、后勤通讯保障组、法律公共关系组、污染肇事/责任单位、清污队伍。
(三)预防和预警。包括信息来源、信息分析与报告、预防预警行动、预警支持系统。
(四)应急响应。包括分级响应、事故信息处理、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救护和医疗、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群众的安全防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应急行动的管理与控制、新闻报道、应急行动结束。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应急费用回收与赔偿、事故调查报告、应急评价及改进建议。
(六)应急保障。包括应急设备保障、应急队伍保障、技术保障、后勤保障、资金保障、宣传培训演习、监督检查。
(七)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管理和修订、区域协作、责任追究与奖励、预案的实施与解释。
(八)附件。包括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表、南昌辖区船舶污染应急物资数据库、南昌市船舶污染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关联稿件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湖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2023-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