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618267-0205-2024-000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7-30 16:24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加速推进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严格督促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责任落实,促进全区安全形势平稳有序。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考核办法》《南昌市应急管理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江西省应急管理考核办法》《南昌市应急管理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经认真分析,反复研究讨论,制定形成了《东湖区应急管理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森林防火条例》;
4.《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5.《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6.《江西省应急管理考核办法》;
7.《南昌市应急管理考核办法》。
三、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总共有22条,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二条包括考核办法制定的背景、依据、目的;
第三、四条说明了考核办法适用单位、组织实施单位;
第五、六条介绍了应急管理考核的目标、工作原则以及考核工作重点。
第七条至第十五条考核计分和评级标准,包括日常监测计分、半年评估通报、年终综合评定、综合评定采用扣分法、优秀率评定、不能评为优秀的情形、适用“一票否决”制的情形7项内容。
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考核结果运用,包括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整改措施制定期限、被“一票否决”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处理4项内容。
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相关解释说明。
关联稿件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湖区应急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2024-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