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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i618267--2022-016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东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8-29 15:04
    文件编号: 东府发〔2022〕15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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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湖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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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府202215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湖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东湖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经区政府2022年第16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829

    (此件主动公开)

    东湖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161号)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江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及《南昌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建设。聚焦率先“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全民健身的多元功能与综合价值,以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健身服务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全民健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助力我区建设“创新、智慧、健康、人文、幸福东湖”贡献体育力量。

    (二)发展目标

    进一步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视,推进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改善健身环境,提高群众主动健身意识,到2025年,逐步建立符合区情、组织完善、设施齐全、活动丰富、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体育场馆逐步稳定有序的向社会开放,全区人均占有体育运动场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城乡居民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实现城区“10分钟健身圈”。在每万人拥有健身站点5个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3名的基础上,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全区总人数的42.5%,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监测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5%以上。构建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体系、建立长效健身指导体系、强化组织管理体系,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推进科学健身、安全健身、文明健身,最大限度提高健身质量和健身运动水平。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标准更加健全、品质明显提升,社会力量提供的普惠性公共服务实现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群众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三)继续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新服务

    统筹规划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向基础薄弱和群众身边倾斜力度,与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相衔接。制定并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充分合理利用公园绿地、闲置场所和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建筑物屋顶、地下室等“金角银边”区域,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便民实用的中小型场地设施。促进社区养老设施与全民健身设施的资源共享、功能衔接。鼓励在废旧厂房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的区域建设体育健身活动场所。加大扬子洲镇健身设施建设力度,重点加强农村体育健身工程的维修改造和提档升级。

    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大力新建、改扩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着力构建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公共体育设施体系,推行“三个重点”工作,即区级以大中型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为建设重点;乡镇(街道)以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为建设重点;行政村(社区)以小型、多样化健身设施如全民健身路径、健身步道等为建设重点。扬子洲镇、各街道(管理处)至少要建有一个室外公共标准灯光篮球场,鼓励城市社区新建或改扩建一个以上篮球场。鼓励建设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气膜结构健身馆、装配式健身馆等。支持社会力量建设社区百姓健身房,打造距离亲民、价格亲民、服务亲民的全民健身新载体。支持各地依托城市公园、沿河沿湖地带等良好生态资源,建设健身步道、绿道等城市休闲步道。大力推进建成“一园一场一中心”(一个体育公园、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新增健身步道50公里,逐步实现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在现有郊野公园、城市公园中因地制宜配建一定比例健身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大力推进“公园体育化”,推动体育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推进城市社区足球场地建设,力争实现新建居住社区内至少配建一个足球场地设施。提倡学校与社会共建共享包括足球场地在内的体育设施。补齐、维护好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保障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实施社区健身设施夜间“点亮工程”,形成供给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

    提升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服务水平。持续改造提升公共体育场馆硬件设施条件,加快场馆平战两用改造,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开放可用于健身的空间,做到能开尽开。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要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要符合开放条件;在已经实行免费和低收费开放的基础上,将更多学校纳入开放范围;支持第三方对学校体育设施开放进行统一运营。鼓励私营企业向社会开放自有健身设施。

    健全体育设施长效管护机制。继续完善属地负责制,加强体育设施管护的人员保障和经费保障。继续实施网格化管理,安排专职人员巡查巡修,定期提供管护工作报表。探索健身设施智能管护,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设施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推动体育设施“二维码”管理,举办维修管护人员培训班,提升体育设施智能管护水平。

    (四)充分发挥全民健身组织建设新动能

    优化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完善以区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骨干,群众身边的社区健身团体、体育俱乐部等基层体育组织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在社区设立健身活动站点,引导单项体育协会等体育社会组织下沉社区组织健身赛事活动。到2025年,全区各级体育社会组织总数达到50,其中区属体育社会组织达20个。实现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全覆盖。积极对接、引进省、市队优秀运动员进校园、进社区每年在中小学校或社区开展一定时间的健身指导服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帮扶基层社会组织的机制。

    激发全面健身组织活力。倡导社会体育社会办,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体育,加强体育协会组织建设,发挥党建引领,规范体育单项协会管理。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建立完善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长效机制,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为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提供体育服务。推动“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骑行、跑步等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骑行、跑步等自发性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支持。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将组织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情况及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全民健身组织的主要评价指标。继续实行“娃娃学游泳、学体育”等政府购买公益培训服务,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

    (五)着力打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新亮点

    培育打造全民健身品牌赛事。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和激励政策,培育面向各行业、各人群的群众体育品牌赛事,广泛开展篮球运动,助力南昌市打造有特色有影响力的篮球之城。充分利用全民健身日、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等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广工间健身制度,鼓励各行业大力开展行业系统健身联赛。

    因地制宜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发展健身走(跑)、自行车、球类、广场舞、游泳、登山、垂钓、太极拳、木兰拳、健身气功、棋类等大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积极培育攀岩、击剑、冰雪、赛艇、桨板、皮划艇、射击射箭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舞龙舞狮、空竹、风筝等具有民俗民间传统特色的运动项目。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健身活动。按照《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工发〔20181号),鼓励各级工会每年组织开展各类健身活动,鼓励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民健身等相关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2212号)规定,使用工会经费为职工购买健身服务。

    因时制宜开展“云健身”活动。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大力推广居家健身模式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运用现代科技和互联网等新技术,探索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新形式,举办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

    (六)奋力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新水平

    建立健全科学健身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学健身普及模式,开设线上科学健身大讲堂,组织开展科学健身服务“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警营)活动。加快区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提升体质监测服务标准化水平,提供针对性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每年一季度开展上一年度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工作,提高达标测验覆盖率。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通过多种方式为每个社区(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进一步完善激励和保障机制,更好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社区体育活动、科学健身指导等方面的作用,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定期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80人。坚持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活动。发扬新时代文明实践体育志愿服务团队作用,打造全民健身服务志愿品牌。

    积极发展全民健身培训业。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全民健身培训机构。优化全民健身培训市场环境、落实国家相关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和水、电、气、热等价格标准,切实降低全民健身培训机构运营成本。

    (七)加强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新格局

    落实全龄友好理念。在场地设施建设和赛事活动开展中充分考虑不同人群的需求,保障群众健身权益。

    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重点人群。加强青少年体质监测和干预,落实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预防和干预,建立青少年电子健康档案。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小学阶段每天1课时,初中阶段每周至少3课时,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加快推进全区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进课堂工作,引导和鼓励中小学生学习游泳安全知识、掌握游泳技能。

    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建设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青少年校外运动平台,支持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俱乐部、训练基地进入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以体育为主题的研学活动。将开展体育活动作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将各体育项目的课余训练纳入课后延时服务重要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帮助青少年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

    完善中小学青少年业余竞赛体系。加大青少年体育项目投入,增加传统体育进校园项目,加大特色体育学校的布点和体育项目的布局工作,增强体育师资力量配备,广泛开展校园三大球活动,持续办好适合青少年健康发展的足球、篮球、排球、田径、羽毛球、乒乓球等体育赛事。组队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体育比赛,广泛开展不同年龄的系列体育活动,使青少年提升身体素质、掌握运动技能、培养锻炼兴趣,形成终身体育健身的良好习惯。

    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健身体育设施。加强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利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学指导和集体活动平台。为老年人使用场地设施和器材提供必要帮扶,解决老年人运用体育智能技术困难问题。

    推行幼儿体育锻炼。幼儿(36岁)每天的户外活动时间一般每天不少于2小时,培养幼儿体育兴趣爱好,促进身心健康和运动机能协调发展。

    健全完善残疾人体育服务体系。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无障碍条件,加强残疾人健身指导,开展残疾人体育竞赛和活动,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

    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向农村和社会弱势群体延伸。广泛开展农民、妇女、少数民族体育,落实将居住证持有人、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重点关注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社会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需求,使其享受更多社会关爱,增加获得感和满足感。    

    (八)努力开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局面

    深化体教融合。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双减”政策,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加入教育体育联盟校,建立激励机制,扩大教育体育联盟校影响力。鼓励中学在广泛开展校内竞赛活动的基础上建设足球、篮球、排球等学校代表队,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对工作开展扎实、成绩突出的学校,区教体局在教师和教练员培训等方面给予适当激励。建立中小学青训教练员培训机制,支持各级各类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鼓励优秀退役运动员进入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落实社会体育俱乐部竞赛、训练和培训体系,鼓励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体育教学和教练服务。将体教融合工作纳入区教育体育发展规划,定期评估体教融合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力的严肃追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推动体医融合。积极探索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设运动医学门诊,开具运动处方。鼓励建立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注重慢性病的预防与控制,加强运动等非医疗健康干预,实现健康关口前移。广泛宣传科学健身,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科学的体育锻炼项目、方法、运动伤病防治等方面的知识。在健康体检中探索增加体测(健康体适能)项目,为居民健康管理提供更全面的数据支持。通过民营公助等多种形式建设运动康复中心。结合各类健身和健康主题日,积极推进健身健康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在各类体育活动中增加科学健身、健康促进内容,培育有利于身体、心理、道德健康和社交良好的新型体育健康促进活动。大力推广健身气功、太极拳等传统健身运动项目,支持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社区提供老年人运动与健康服务。

    促进体旅融合。结合旅游、体育赛事、人文自然环境等资源禀赋,优化体旅融合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健身、旅游的复合型消费需求。加强品牌赛事与旅游路线的有机结合,积极打造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路线。力争打造樟树林休闲活动中心、东湖意库、青山湖西岸、扬子洲镇等为体育旅游示范区,通过打造具有特色、影响力大的赛事为体育旅游赋能。

    (九)加快推进全民健身智慧体系新发展

    利用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线上和线下体育资源,促进公共体育服务多元化发展,依托互联网(建立相关APP)为广大群众提供快捷的本地化服务,如健身场馆预订、健身教练预约、培训课程购买、体育资讯、体育赛事、体育场馆、体育旅游、个人健康管理(包括身体健康情况监测分析)等多方面的信息服务,为大众提供更加便捷化的运动健身指导,形成线上线下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       

    (十)大力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新高度

    深入挖掘中国体育文化内涵,推动新时代中华体育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合,大力弘扬体育健儿“使命在肩、奋斗有我”的奋斗精神。普及全民健身科学知识,宣传健身效果,提高广大群众科学健身知晓率,提升城乡居民体育健身科学素养,营造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的良好社会风尚。开展全民运动健身示范镇、街道(管理处)、示范社区创建,培育和打造特色体育赛事活动为引领的体育文化品牌。

    三、保障措施

    (十一)组织保障。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的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会议,评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提高全民健身工作过程监控与评估的时效性,积极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各项工作的落实。

    (十二)政策保障。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政府提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全民健身的权利。把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摆上重要位置,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东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将全民健身重点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工程。

    (十三)资金保障。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投入力度,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加强资金保障,对社会资本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予以支持。

    (十四)人才保障。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工作者提升服务技能,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鼓励退役运动员、高校体育专业学生、学校体育教师等高素质专业人才参与全民健身服务。

    (十五)安全保障。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安全监管,确保场地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落实防控措施,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监管责任体系,强化赛事风险评估,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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