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618267--2023-000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8-18 16:34 |
文件编号: | 东府发〔2022〕1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府发〔2022〕16号
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东湖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南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研究,决定公布《东湖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等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工作,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
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要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
附件:东湖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2022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