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618267--2023-005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1-17 10:30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2年,东湖区委、区政府以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为主线,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主动融入改革发展大局,取得了良好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科学部署规划。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制定出台了《东湖区法治政府实施意见(2022-2025年)》,明确东湖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督促全区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地。
(二)带头学法用法。一是完善日常学法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东湖区《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全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法律培训等学法制度。二是推行年度考法制度。根据《对拟任人员进行任前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有关规定,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作为干部正式任职的重要条件,切实从干部选拔环节把好法律素养考察关。三是实施年终述法制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和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从软任务变为硬指标。2022年10月25日下午,东湖区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会议邀请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一级巡视员、法学教授罗志坚进行专题授课辅导,区委书记高辉红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邓云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兰,区政协主席陈宇等区四套班子成员,区法检“两长”出席会议。
(三)开展示范创建。积极参与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打造了扬子洲镇“佬倌俚”工作室,将“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切实发挥了定纷止争,服务大局,助力发展的良好作用,实现了乡村振兴发展和社会安定的有机统一。“佬倌俚”工作室的事例,被司法部法律服务案例库采用,多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东湖区将继续把“佬倌俚”工作室的经验向社区(村)推广延伸,使基层治理工作注入更多法治元素,做实提升基层法治建设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大力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梳理995个“一次不跑”事项、106个“只跑一次”事项,“一次不跑”和“只跑一次”事项占比达到99%。以市委年度“90%网办率”要求为出发点,全力攻坚“网上办”专项行动,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现场办理或因保密等要求不宜网上办理的事项外,全区1004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通过“使用通用审批系统、单点登录”等形式一网打进,统一政务服务入口,网上可办率大幅提升至100%。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行惠企政策兑现一窗办理,完善“受理、审核、办理”兑现机制,搭建前台、后台、部门的闭环流程建立来访企业记录反馈台账,做到“一企一记录,一事一反馈”。以“惠企通”和“四级一体”平台为依托对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政策兑现审批,为512家企业直接兑现资金925.1756万元。企业注册总数9609家,企业注册率达88.73%,位列全市第三。
(三)服务保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22年6月,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检察院、区法学会共同走进东湖区新生代企业家商会,联合开展了“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2022年9月,东湖区司法局前往南昌凤气昭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区政府法律顾问参加。同时,依托行政复议代办点,我区在各镇(街道)司法所设立了9个“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联系点,结合行政复议“全市通办”工作,充分发挥辖区司法所打通行政复议服务“最后一公里”的作用,由全区各司法所暨行政复议受理代办点积极参与各街道“暖心护企”大走访活动并向辖区企业发放宣传册,宣传行政复议工作。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效用得到充分发挥。组织各执法单位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编制行政检查计划,2022年度,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共计申报行政检查计划363项,生成检查任务607项,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97项,产生检查结果2016项并全部公开。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省市司法行政部门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换发工作,组织全区450名行政执法人员换领新证,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办证人员资格采取线上初审和线下核实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核实执法单位人员编制册避免不符合办证条件的人员办理执法证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对执法人员中工勤编人员进行清理并注销执法证件,共注销工勤编执法人员执法证件33张。
(三)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东湖区先后于2022年6月初及11月初开展两次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组织全区10家行政执法单位召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反馈会,将评查过程中发现的法制审核程序不规范、救济途径记载错误、送达回证填写不规范等相关问题向行政执法单位做了细致反馈,督促各单位整改,提升我区行政执法文书及案卷规范化水平。2022年9月,我区报送的行政执法案卷在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中获评全市优秀行政执法案卷。
四、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一)扎实推进依法决策。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根据《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相关规定,明确区政府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贯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2022年全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100%。
(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根据《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南昌市人民政府文件审查工作规则》和《东湖区人民政府文件审查工作规则》等文件精神,对文件审查流程、合法性审查所需材料、合法性审核机构及其职责以及审查时限进行了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文件审查质量。
(三)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南昌市司法局、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后续工作的通知》(洪司字〔2022〕92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整理、统计,我区无相关规范性文件。
(四)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和处置突发事件。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继续加大对辖区医疗机构及公共场所、消毒产品等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违法经营行为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2022年共立案查处108件案件,其中公共场所57件,传染病防治35件,医疗卫生13件,职业卫生3件,一般程序37件,简易程序71件,罚款金额共计21.6万元。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形成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
(一)强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2022年,全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件,同比2021年增长20%,行政复议知晓率、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全区各行政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2022年,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深化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按照便民、快捷、“一站式”服务要求,我区不断优化行政复议硬件设施配置。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相关要求,东湖区不等不靠,积极谋划,在东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门口加挂东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此外,我区行政复议经费也已纳入区本级机关财政预算,由区财政统一依法予以保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完善信息报送通报机制的通知》,对全区各行政部门的答辩、出庭等工作进行了严格要求,并建立应诉信息报送通报机制。
(三)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结合南昌市2022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要点,积极开展“站所对接”活动,推动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为辖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讲解常见法律知识,解答企业参会人提出的问题,为企业把脉问诊,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规范经营管理。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东湖区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东湖区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项目推进表》,对2022年全区普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积极参加省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申报工作,东湖区报送的《奉宪》《防溺水快板书》分获第四届“洪城法韵”法治文化作品视频类第一和第三等奖。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及省市区法治宣传工作重点,截至2022年度,东湖区和新法治报合作全区线上线下共开展十一次不同主题的普法宣传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力度不够。
(二)合法性审核工作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区政府各部门合法性审核机构及部门法律顾问效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核工作质效还有提升进步空间。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规范各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决策机制,完善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引导群众广泛参与。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开竞争审查制度。常态化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和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