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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我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全面持续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在监管过程中广泛运用说服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加强对当事人的法治教育,以人性化、精细化的柔性执法为抓手,激励市场主体及时自我纠错,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
我局在行政执法中严格规范实施免罚清单制度,既防止逐利式执法,也防止当罚不罚,确保过罚相当,提高监管工作的认可度,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自该制度实施以来,我局共16起免于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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