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 微博
  • 繁体字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专题栏目>食品安全宣传
    分享到:
    2023年第一季度食品经营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 时间: 2023-04-07 15:44
    • 来源:
    • 发布机构:
    • 浏览量:
    • 【字体:     

    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以开展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为着眼点,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提升。

    1、完成了2023年度的食品流通的工作重点计划

    继续强化食品销售重点品种及领域监管工作,主要围绕对农产品销售的监管、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现制现售及散装食品的监管、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的监管。提升食品销售薄弱环节整治,提升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狠抓索证索票问题、加强对食品安全贮存尤其是冷冻冷藏的监管。持续做好“守查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特殊食品销售等专项整治和监管工作。

    2、完成了2023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检查对象以在全区范围内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第一季度以食安城创建为契机,以及在元旦、春节期间大力抓好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的源头监管,确保流入市场的食品安全,局领导率领食品股对东湖区辖区内21个生产单位及小作坊进行了覆盖的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到位的严格监管。

    3、继续全力推广运用“赣溯源”平台

    继续督促业主将购销行为信息及时准确录入“赣溯源”系统,做到流通、生产领域“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继续积极推动基层分局利用赣溯源平台进行智慧日常监管。至2023年一季度止,已有20973个食品品种纳入系统备案。

    4、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

    1)确保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对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发《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全区在一月份已对农产品经营户进行完全面性覆盖签订。

    2)督促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完善和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企业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机制。

    3)督促辖区内所有经营户落实自查制度

    5、继续开展大米生产单位的专项抽检、安全风险排查

    根据省、市局的部署安排,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各级食品抽检任务数据必须录入国抽系统实时报送的要求,稳步均衡推进辖区大米生产单位抽样任务,根据市局的部署节奏和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已完成大米生产抽样2批次均合格。

    6、组织流通、生产单位进行风险等级评定

    第一季度全区流通、生产单位的风险达到77%,该项工作还在继续进行当中。

    7、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

    积极配合市局流通科对水产市场科普专题进行新闻拍摄。

    8、持续开展特殊食品以及“涉老涉小”食品销售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该活动自开展以来,出动人员总计4772人次、检查2408家次、发现风险隐患310次、处置完成310次。

    9、持续开展守查保专项行动工作

    此次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3963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7462家次,发现风险问题940个,目前已整改到位。

    10、2023年公务员考试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管

    结合近期“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强化源头监管,对辖区内公务员考点及周边区域的大型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开展检查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力度着力防范风险隐患,全力做好公务员考试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此次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人员32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63家次,未发现违法经营行为。

    11、全力推动食安城的迎检工作

    12、组织全区特殊食品经营户进行上岗考核,第一季度已完成覆盖率的67%。

    手机扫码浏览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南昌东湖网站    电话:0791-86221407

    赣ICP备05005744号-2    网站标识码:3601020001    赣公网安备36010202000097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