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场上出现各类所谓的“特供酒”,这些产品打着特殊渠道、独家供应的旗号吸引消费者的眼球。然而,这些“特供酒”往往以低档白酒灌装、勾兑生产销售来牟取暴利,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为规范维护东湖区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郑重提醒辖区广大消费者:
一、认清“特供酒”的真实面目
“特供酒”一般是指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的酒类商品。不法商贩往往利用消费者对“特供酒”的误解和好奇心,进行虚假宣传,宣称自己的产品具有某种特殊身份或背景,消费者应保持警惕,不轻信、不盲从。这些产品往往以高价销售,却并无任何特殊品质或价值。消费者要从观念上破除对所谓“特供”的迷信,保持理性,提高辨别能力,切莫盲目跟风,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二、增强“避坑”意识
广大消费者购买酒类商品时,应选择资质齐全的销售渠道,索取并保管好购买票据;不购买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中文标签、无质量合格证明的酒;不要盲目轻信“特供酒”,不购买印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酒。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相信商家虚假宣传和夸大其词的酒类广告,避免上当受骗。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酒类商品生产经营者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拒卖“特供酒”“内供酒”,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酒类市场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消费者在市场上如果遇到声称售卖“特供酒”的行为或发现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