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618267--2024-019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5-08 12:08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徐鑫委员:
您提出的《规范预制菜(团餐)产业,提升学生营养健康水平》收悉,现答复如下:
东湖区高度重视学生营养餐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始终将食品安全作为学生营养餐工作的重中之重,持之以恒抓好菜品安全、营养等工作。随着预制菜进入餐饮市场,为确保学生餐质量,我局明确规定:中小学校配送餐企业不得以预制菜的形式参与配送餐服务,东湖区属各学校均未出现预制菜进校园的现象。
在中小学校配送餐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做到四个加强:
一是加强综合管理,落实文件精神。坚持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覆盖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及其工作预警、预案、隐患排查、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不以任何形式从学生食堂盈利;坚持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严格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和学生、家长民主参与学校食堂监督制度;坚持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约定责任,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规范加工制作行为。
二是加强多向互动,化解风险隐患。每学期我局都会联合区场监督管理部门、区卫健委进行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联合区卫生健康部门对学校配送餐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组织医疗机构救治因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的预防控制、食堂从业人员营养知识培训;与区卫健委合作进行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我区城北幼儿园按照《江西省营养健康示范食堂(餐厅)审评办法(2023)》,由南昌市疾控中心提供技术指导,并同步创建健康南昌示范点,按照《健康社区建设规范(试行)》《健康机关建设规范(试行)》建设,南昌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提供技术指导,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评估验收。
三是加强标准比照,优化配餐质量。一切从学生健康成长出发,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体发育需求和季节特点,提供品种多样、结构合理、数量充足、营养丰富的饭菜,不断提高伙食质量;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相关知识,开展食物采购、储藏及烹饪等培训考核;强化配送餐单位主体责任,要求企业配备专职营养师,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成长规律和营养需求,参照有关营养标准,优化配餐方案,制定品种多样、营养均衡、定量适宜、结构合理、安全卫生、经济可口的每周带量供餐食谱,并提前在供餐学校公示。
四是加强管控监督,夯实退出机制。签订企业承诺书,企业承诺只使用新鲜天然食材作为集体用餐的原材料,坚决不使用预制菜;及时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展示所用原材料食品的供货商及相关合法资质、菜品当天的检测报告等信息;建立原材料食品供应商评价和退出机制;建立原材料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需冷冻、冷藏菜品贮存及使用过程制度规范,严格按照各种莱品保存条件和保质期贮存,及时关注食品的温度变化等;营养师要对膳食均衡做到合理搭配,推广科学配餐、膳食营养。对于违反承诺或满意度不足的企业,我局将严格约谈并按照相关条例进行清退处理,三年内不得再参与东湖区配送餐及相关工作。
再次感谢徐鑫委员对东湖教育工作的关心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