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618267--2021-000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 | 生成日期: | 2021-01-31 15:04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昌市东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7838083,电子邮箱:dhqzf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东湖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把政务公开作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重要手段,着力抓完善、抓规范、抓深入、抓提高,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取得了良好成效。
1、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全区35个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558条。在政民互动方面,确保网民来信件件有回音,区长信箱、民声通道等互动栏目共接收网络用户315件信件,受理率100%,为市民咨询、建议、投诉提供了便捷的渠道。在政策解读方面,以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为原则,将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解读作为重点,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及时关联,2020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2条。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民生实事的建议和提案,加大督办落实,全年共办理市、区人大代表建议49件,省、市、区政协委员提案74件,办结率达100%。通过“东湖区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09条,通过“南昌东湖区”微博发布政务微博4500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5件,其中网络申请12件、信函申请3件,均已依法依规按时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答复7件、其他答复8件。全年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因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审理。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平台建设等政务公开系统工作。修订完善了《东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东湖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东湖区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9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要求和工作细则,规范了工作各项流程,落实了审核工作机制,为更好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事项体系。2020年6月,区政府印发《东湖区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方案》(东府办发〔2020〕118号),全面部署推进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明确了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和要求。根据《实施方案》部署和安排,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和区、街办(管理处、镇)两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在注重突出标准要素的完备性和标准查询的便利性基础上,我区对两级政务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共梳理出区本级24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665项、街办(管理处、镇)14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92项,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事项体系,实现了政务公开有规可依、有据可查。
4、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网站集约整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2020年11月,改造升级后的新版“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在市集约化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有力促进了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安全整合、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根据省、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对全区政府系统目前正在运行的政务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以及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进行全面清理。对全区政府系统不能保证正常运营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清理整治,只保留了8家政务新媒体,其余全部关停注销。优化开设关停制度,对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情况、变动进行及时登记。为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监管,区政府办定期对全区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及发布内容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5、监督保障和考核评议情况
2020年持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权重不低于4%,紧扣评估、考核、监督、问责等关键环节,切实强化政务公开监管,助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注重社会评议,通过电话、会议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公开的批评和意见建议。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实行量化打分排名,定期予以通报。同时,强化评估考核成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形成政务公开行动自觉。2020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9 |
9 |
3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7 |
增加22项 |
566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36 |
增加76项 |
1923 |
|
行政强制 |
100 |
增加12项 |
53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6 |
增加1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61 |
6119919.29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 |
2 |
0 |
0 |
0 |
0 |
1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2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3 |
2 |
0 |
0 |
0 |
0 |
1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重点项目领域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还不够丰富和全面,极少数单位部门对于本部门那些信息需要公开,公开时效等方面的要求还钻研得不透彻,存在被动式公开的情况。政策解读的方式还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提高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的比率。
下一步,我区将从以下几方面持续改进:
1、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工作部署,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的力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相关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2、不断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坚持以打造一批业务熟悉的政务信息公开队伍为出发点,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业务交流,充分利用工作微信群,及时发布政务公开新标准、新要求、新问题,逐步提升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增强信息公开队伍的法治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
3、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从群众角度、用群众语言积极宣传解读政策。新出台重大政策文件采用简明问答等方式跟进解读,努力扩大政府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采取图文、音视频等多种解读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提高阅读趣味性,吸引更多群众关注支持政府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dhq.nc.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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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版)2021-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