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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0017-0551-5520-5076-672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1-29 15:4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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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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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立即开展了对我局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查。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经路699号北楼四楼;联系电话:87838617)。

    (一)工作机制及有关制度建设情况 

    为深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我局根据《东湖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着力建立起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制度,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化。紧扣房管领域工作,强化工作措施,拓展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切实在树立机关干部队伍形象、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取得了实效,拉近了我局与服务对象的距离,搭建了政府与百姓的连心桥。  

    1、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副局长为分管责任人。局办公室为责任单位,落实专人具体承办、协调、上报,并落实经费保障,由局监察室不定期进行指导督查。

    2、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了按规定要求制作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受理机构、申请程序和监督方式。在部门公开信息平台上公布了公共服务、概况信息、法规文件、财经信息等重要信息。  

    3、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坚持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划信息咨询及查询制度》、《规划与建设项目公示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工作制度,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二是主动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以及行政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三是健全和落实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公开而没有公开的依法处理;四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定期量化评比中做到奖惩分明。  

    4、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办公室专门负责信息收集、业务操作及软件维护。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我局具体经办人员积极参加了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中心举办的培训班,接受业务指导,对有关要求清晰明了,确保了能够按要求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并做到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遵循“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履行好了职责,杜绝了因公开不当而导致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筛选、审核部门制发信息,严防涉密信息外传,做到应公开、早公开、尽公开,将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2020年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4条。共更新工作动态类信息461条、政策文件23条、规划计划5条、概况信息7条、重点领域住房保障(征地拆迁)10条、财政信息5条、数据共享43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3

     23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8.4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淡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还不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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