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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3509-5788-3207-8647-917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18-03-19 20:4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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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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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收取和免除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南昌市三经路699号,邮编:330006,联系电话0791-87838368,电子邮箱:170241275@qq.com)。

    一、概述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实了工作机制和人员、健全了工作制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法规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问题,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逐渐步入正轨,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推进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区委、区政府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工作办法》,为上级领导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把握工作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二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多形式发布信息。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

    附件: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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