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9229-9262-7188-1721-689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0-10-31 21:48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简要报告。本报告涉及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情况,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等内容。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布方式是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东湖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昌市三经路699号);邮编:330006;电话:87838700;传真:87838720)。
一、概述
2015年,我局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展示市场监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服务群众办事、回应百姓关切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领导,创新举措,注重落实,加强保密,保证了该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实行了在局党委领导下,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把政府公开列入全年工作目标。
(二)健全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府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研究制定了《东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信息公开流程,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查阅点。
(三)明确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员职责。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从收件、审查、受理、办理、答复到归档各相关环节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四)加强学习。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教育,提高市场监管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东湖区市场监管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展示工作、接受监督、提升形象的重要途径,一如既往扎实稳步推进,有力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在东湖区政府信息网上,东湖区市场监管局新增并公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29条;利用电子屏、板报墙报和印发《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信息1条;通过政务微博平台发布公开信息0条,通过红盾网公开信息78条;组织全局在各级新闻媒体上稿18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各级颁布涉及市场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内容。
2.办理个体市场监管户、企业登记和市场监管其他业务的办事流程、提交材料、收费依据、办事时限、投诉电话等信息。
3.全系统开展市场监管、专项执法行动等工作及成效。
4.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流程、投诉电话;公开执法办案处罚依据、处罚结果;
5.企业设立情况公示。
(三)主动公开信息方式和途径
对于主动公开的市场监管行政管理信息,我局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以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打造信息公开主平台。我局依托东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平台,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执法依据与文件、行政许可事项、其他行政行为、人事管理、举报投诉等信息内容。不仅及时向公众展示我局的工作动态,并围绕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和公众焦点,做好政府信息解读工作,第一时间把惠民利民的政策法规传递给企业和创业者。
2.利用电子屏、板报墙报和印发《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充分利用办公楼走廊醒目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工作流程、服务承诺以及科室职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咨询专窗、咨询电话全部开通,由专人负责对业务问题进行耐心解答。
3.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重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对政府信息的广泛宣传,把推介市场监管工作、报道办事程序、宣传市场监管成绩,树立市场监管形象作为重点,让群众了解市场监管工作,熟悉办事方法,支持市场监管工作。2015年,我局在各级媒体(含新媒体)189篇,其中,《中国食品安全报》6篇,《中国消费者报》24篇,《江西日报》3篇,《江西卫视》1条,《南昌日报》3篇。
4.通过南昌红盾网平台发布执法动态、办事指南、消费警示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情况
2015年度我局共收到社会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由于该申请涉及商业秘密,我局不予公开。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东湖区市场监管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考核和管理,拓展公开平台,丰富公开形式,保障时效性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力度,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内容的充实性、更新的时效性、网上答复的及时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填报、审查、发布等工作,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又快又好,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充分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着力加大对涉及民生方面的信息的公开力度,方面百姓办事,及时回应百姓关切的问题,在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建起一条快捷畅通的桥梁。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东湖区市场监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东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19日
东湖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区市场监管局 填报日期:2016年2月19日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2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1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开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