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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1396-2586-0791-4306-065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7-02-27 14:4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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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2016年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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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东湖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编制。东湖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东湖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联系电话:87838690

    一、概述

    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序推进。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精神,成立了由黄艳副局长为组长,由局机关各科室、系统各下属单位人员为成员的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了3名兼职人员,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落实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2、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部流转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评议制度、考评追究制度等,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防止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涉密事项公开等现象。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有人管、落实有人干、监督有人查。

    3、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由组长审核签字,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内容不予公开,坚决杜绝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公开。二是主动推进信息公开。明确工作总体要求、具体步骤和职责分工,强化各种举措,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把好质量与速度关,确保按时间按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布、公开于指定网站和场所。

    4、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为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及会议精神,我局及时开展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贯彻学习、宣传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38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包括:政务动态、表彰奖励、执法动态等,采取电子信息或纸质信息两种形式公开。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未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问题,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2016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逐渐步入正轨,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拟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的队伍,加大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率。二是健全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的流程,保证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

     

     

    东湖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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