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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q764293-0801-2023-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 生成日期: 2023-01-19 09:3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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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士湖管理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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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贤士湖管理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处2022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贤士湖管理处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东湖区腾蛟路26号,,电话:0791—88611421)。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一是及时充实工作力量。由于人事变动,我处及时调整了分工,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延续性,并调整充实了工作力量,2名人员参与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得到了有效充实。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贤士湖管理处2022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为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近年来,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处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2022年贤士湖管理处人民政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贤士湖管理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贤士湖管理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贤士湖管理处12345政府热线管理制度》《贤士湖管理处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贤士湖管理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等10余项制度,目前,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体系建设已基本完成,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元: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方式方法简单,公开渠道不宽,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1.我处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断提高管理处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不断补齐工作短板,确保管理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2.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3.加大对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真实、全面、及时,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4.扩大宣传,拓宽公开渠道,让社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dhq.nc.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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