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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名称 | 注册 地址 | 经营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专业类别主类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案件来源 | 处罚文号或编号 | 报告日期 | 立案日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结案日期 | 行政处罚机关 | 听证 | 处罚程序 | 有证或者无证单位 | 报告单位名称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社会信用代码 |
1 | 南昌市昊博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 子固路235号 | 子固路235号 | 朱家钰 | 放射卫生 | 南昌市昊博口腔门诊有限公司《放射诊疗许可证》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放射防护培训;未按照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案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第七十条第四项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东卫放罚[2023]04号 | 2024/01/10 | 2023/12/08 | 2024/01/02 | 2024/01/10 | 南昌市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否 | 一般程序 | 有证 | 南昌市东湖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 《放射诊疗许可证》未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未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伍恒洲(姓名)未进行2(1、上岗前;2、在岗期间;3、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未对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伍恒洲(姓名)等1名组织 2(1、上岗前;2、在岗期间)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91360102MA39B0J95K |
2 | 南昌任华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 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镇庙后村万家自然村32号 | 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镇庙后村万家自然村32号 | 聂任华 | 传染病防治 | 南昌任华口腔门诊有限公司(东湖任华口腔诊所)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医疗废物贮存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及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案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东卫传罚[2023]40号 | 2024/01/10 | 2023/12/06 | 2024/01/03 | 2024/01/10 | 南昌市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否 | 一般程序 | 有证 | 南昌市东湖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 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医疗卫生机构未执行国家有关的[1.2.3](1、规范;2、标准;3、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25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91360102MAC6AERA0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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