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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发〔2024〕14号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东湖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54号)《南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要求,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修订形成《东湖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 2024年区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公开《东湖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东湖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2024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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