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618267--2023-000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12-29 16:24 |
文件编号: | 东府办发〔2022〕5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府办发〔2022〕59号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2年度东湖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摇号再分配方案》的通知
扬子洲镇、各街办、贤士湖管理处,区有关部门:
《2022年度东湖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再分配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度东湖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摇号再分配方案
为顺利完成我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和有序进行,根据《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洪府厅发〔2014〕 6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处置中心城区清(腾)退空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批复》和《<关于将我区 D 级危房且他处无住房住户纳入公租房优先保障对象的请示>的回复》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摇号时间和地点
(一)摇号时间
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下午3点
(二)摇号地点
东湖区政府文化楼四楼新闻发布厅(三经路699号)
二、分配对象
本次分配的对象为:我区认定的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顺序家庭共42户。
根据《暂行办法》和洪府厅字〔2017〕516号文件精神,本次东湖区可分配房源为423套,在确保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和特困人员中的60岁以上(含60岁)老人共18户后,剩余的405套房源面向其他具备住房保障资格的优先家庭共24户分配。
三、分配房源
可供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除东湖区以外的各个城区(开发区、新区)共423套,分别为:
1、2009年度青山湖区廉租房小区12套;2、2009年度西湖廉租住房小区(河畔小区)5套;3、2009年红谷滩廉租房小区1套;4、2010年度西湖桃花路小区(星光园小区)9套;5、2011年度八月湖小区(悦湖佳苑)30套;6、安东花园41套;7、城东隆祥花园5套;8、邓坊小区18套;9、凤凰家园1套;10、红谷滩2010年度云溪廉租房27套;11、红谷滩2011年度凤凰洲公租房2套;12、红谷滩2012年度云溪廉租房8套;13、红谷滩2013年度九龙明珠还建房4套;14、红谷滩2013年度云溪公租房112套;15、罗家西路(怡东花园)16套;16、青岚嘉园小区30套;17、青云谱区廉租住房小区24套;18、桃花园综合性住房小区5套;19、阳光家园7套;20、原英雄廉租房小区8套;21、月坊综合性住房小区58套。
房源分配规则:按照“房源属地管理”的原则,清(腾)退的公租房房源由本区进行统筹和分配。
1.优先分配。根据《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和特困人员中的60岁以上(含60岁)老人,应当配租4楼以下房源”。
结合本次分配工作实际,符合《暂行办法》规定和洪府厅字〔2017〕516号文件精神,无论摇号顺序先后,均可以做到应保尽保。在此前提下,为落实《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需将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和特困人员中的60岁以上(含60岁)老人,作为第一批次分配。
将电梯房的四楼及以下,用于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和特困人员中60岁以上(含60岁)老人配租。
2.摇号顺序。区住房保障部门面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直接配租房源,通过按顺序摇号的方式明确某个家庭获得某小区某栋某单元某房号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资格。
本次摇号分三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摇号对象为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和特困人员中的60岁以上(含60岁)老人18户;第二批次摇号对象为其他优先家庭 14户(含低保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优抚对象及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第三批次摇号对象为国有土地房屋已被征收家庭和D级危房且他处无房居住家庭10户。
四、摇号分配活动主要安排
1.主持人介绍分配房源基本情况。
2.群众代表分三个批次按键摇号,摇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中签人及房号。
五、消息发布
区住房保障部门在12月29日前将摇号有关事宜通过报纸进行公告。
六、摇号活动有关要求
(一)邀请参加的人员(因疫情的原因,此次摇号相应减少参加人员)
1.区政府领导;
2.区纪委区监察委派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区委信访局、区民政局各1名(3人);
3.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约10人);
4.扬子洲镇、豫章街道、大院街道、百花洲街道、墩子塘街道、董家窑街道、滕王阁街道、贤士湖管理处工作人员各1名(8人);
5.扬子洲镇、豫章街道、大院街道、百花洲街道、墩子塘街道、董家窑街道、滕王阁街道、贤士湖管理处的社区工作人员各1名(8人);
6.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各1名(2人);
7.扬子洲镇、豫章街道、大院街道、百花洲街道、墩子塘街道、董家窑街道、滕王阁街道、贤士湖管理处符合此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代表共8人(详情见附表);
8.其他工作人员。
(二)对参加活动人员的要求
1.各街道应做好交通车辆安排,确保摇号家庭代表由相关工作人员陪同统一乘车准时到达及离开会场。
2.各街道按分配的名额合理安排,选取参加摇号活动人员;如遇特殊情况,负责做好化解应对工作。
3.参加人员须提前30分钟入场。
4.参加人员凭嘉宾证进入会场。
5.会场内严禁喧哗、交头接耳、随意走动。此次公开摇号活动所有参加摇号活动人员必须坚持到主持人宣布摇号活动结束才能离场。
6.因疫情原因会场实行隔离座位,并严格控制到会人数,进入会场必须佩戴口罩。
7.若出现特殊情况,需保持镇静,一切行动听指挥。
七、摇号组织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开摇号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东湖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开摇号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许强为组长,区政府办、区纪委区监察委派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区委信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扬子洲镇、豫章街道、墩子塘街道、百花洲街道、大院街道、董家窑街道、彭家桥街道、滕王阁街道、贤士湖管理处、扬农管理处、东湖公安分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局长查秋滚担任,副主任由区住建局副局长洪波担任。
(二)职责分工
此次摇号活动现场总指挥由区住建局副局长洪波担任。各相关单位要通力协作,确保此次摇号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区政府办:负责邀请区领导。
区机管中心:联系供电部门保障会场用电。
区纪委区监察委派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负责此次摇号分配工作的监督。
区委信访局:负责摇号分配工作的信访维稳,应对突发性上访事件。
区财政局:负责摇号分配工作的专项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区住建局:负责摇号分配工作的总体协调、公租房安置房源的调集及具体安置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各街道(镇、处):负责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和受理,负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庭代表参加摇号分配。
东湖公安分局:负责分配现场的内外秩序,协助信访局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八、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紧密协调配合,确定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任务。
九、其他
中签家庭主动放弃承租中签房源的,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以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提供虚假材料或在申请审核过程中未主动告知家庭状况发生变化,影响摇号结果的取消配租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以骗取低保、特困人员待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回。
根据《南昌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换操作流程(试行)》(洪房字〔2016〕6号),在分配工作结束后,保障性住房中签家庭之间可以按照“政府搭建平台、群众自找对象、无偿自愿调换”的原则,由互换双方共同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登记,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同意后调换住房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每户中签家庭仅限调换一次。如发现违反调换原则的行为,取消互换双方的承租资格,2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十、有关情况处理
所有工作人员在申请审核过程中,严禁违规操作、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者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为确保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杜绝违规修改、干预申报数据的行为。
附件:
2022年度东湖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参加现场摇号活动代表名单
单位名称 |
家庭代表 |
代表的家庭 类型 |
上台摇号人员 |
人大 代表 |
政协 委员 |
扬子洲镇 |
1人 |
低保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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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章街道 |
1人 |
参战参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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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院街道 |
1人 |
残疾人(二级及以上)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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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洲街道 |
1人 |
D级危房且他处无房家庭 |
D级危房且他处无房家庭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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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子塘街道 |
1人 |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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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
董家窑街道 |
1人 |
低保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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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王阁街道 |
1人 |
低保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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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士湖管理处 |
1人 |
低保家庭 |
低保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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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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