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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6310-2076-4520-9715-619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0-11-18 16:0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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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东湖区2020年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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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东湖区2020年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东湖区2020年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湖区2020年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实施方案

     

    为改善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从源头控制病媒生物孳生地,助力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抓好秋季鼠类防制,减少虫媒生物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南昌市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15〕20 号)精神,依据〘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灭鼠范围及目标

    本次活动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过本次活动,确保辖区内鼠密度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二、组织领导与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在“东湖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区政府副区长童萍如任领导小组组长,区卫健委主任涂勇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涂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灭鼠工作以“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形式进行。各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和家属宿舍的灭鼠工作,由各单位主管部门分别按辖地和行政隶属关系双重负责组织实施。各居民区(村)的灭鼠工作,以社区(村委会)为单位,由社区(村委会)专人负责毒饵的领发和投放。

    三、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分宣传准备、环境整治、完善防鼠设施、药物分发、统一投药、外环境灭鼠、检查验收七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1022-1024日)

    1.各单位充分利用广播、墙报、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大造除害防病声势,宣传灭鼠知识,使灭鼠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区卫健委按照市卫健委的有关要求印制一批除害防病宣传资料,发放到各单位和居民住户,营造浓厚社会氛围;10 月 24 日前,要严格按照南昌市疾控中心发布的〘南昌市病媒生物防制用药指南〙自行做好灭鼠药品采购准备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合格、数量充足。

    2.区疾控中心对辖区内活动前的鼠密度进行监测。

    (二)环境整治阶段(1025-11月底)

    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等工作,全面整治辖区内环境卫生,治理鼠类孳生地。

    1. 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要组织辖区居民群众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清除垃圾卫生死角,清理楼道庭院杂物,疏通下水管道和沟渠,铲除杂草,堵塞鼠洞。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专项整治,保持村容村貌干净整洁,做到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臭水沟渠。

    2.由区城管局牵头,结合市容环境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城市道路环卫清扫保洁工作,进一步落实小街巷清扫保洁,健全清扫保洁制度,做到居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和及时清运,主次道路干净整洁,小街巷无暴露垃圾。

    3.由区城建局、区房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和待建工地管理,清除垃圾、杂物和积水,防止各类工地成为垃圾堆放场所,消除“四害”孳生地;负责修缮破损的窨井盖、化粪池盖、自来水表盖。

    4.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居民、职工全面清扫鼠粪,堵塞鼠洞,清除鼠咬痕等鼠迹,外环境设置毒饵盒。(具体牵头单位见后附的《东湖区2020年秋季灭鼠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三)完善防鼠设施阶段(1026—1028日)

    防鼠设施的建设工作按“块块为主、条条保证”和“谁发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施。

    1.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促食品生产、流通单位和餐饮单位建设和完善防鼠设施,确保防鼠设施达标。

    2.卫健部门负责督促宾馆等公共场所单位建设和完善防鼠设施。

    3.商务部门负责督促集贸市场建设和完善防鼠设施。

    4.城建部门负责督促建筑工地建设防鼠设施。

    具体重点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灭鼠和防鼠设施要求见后附的《东湖区2020年秋季灭鼠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四)药物分发阶段(1029-1030日)

    今年全区秋季灭鼠活动具体药物分发时间:10月30日,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到区卫健委领取药物。

    药物发放到各单位和居民住户时,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应同时发放《灭鼠药物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宣传单。

    (五)统一投药阶段(1030日)

    1.统一投药时间:

    定于1030日(星期五)晚7时整。

    2.各地段、各单位灭鼠投药员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投药方法,统一时间布放毒饵。为确保灭鼠效果,区卫健委要组织好相关的投药技术培训和指导。

    3.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要督促辖区宾馆、餐饮等重点行业单位开展灭鼠有偿服务,投放灭鼠毒饵。

    4.区商务局、区城建局、区城管局等区直有关职能部门督促超市、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垃圾中转站等场所投放鼠药进行灭鼠。

    5.驻区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和区属单位按辖区要求统一投药。

    (六)外环境灭鼠阶段(103011月底)

    1.区卫健委组织专业队伍深入各街办、居(村)委会指导其抓好辖区内的小街巷、居民区、绿化带等外环境的灭鼠工作,开展布设鼠饵盒、投放鼠药、堵塞鼠洞等活动,确保辖区外环境鼠密度控制达标。

    2.区直各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见附件2),对所辖单位的外环境组织灭鼠。

    (七)检查验收阶段(103011月底)

    1.区疾控中心对辖区范围活动前后的鼠密度进行监测。

    2.区卫健委将于112日对各单位的灭鼠工作进行抽查,抽查内容主要是鼠药的发放和投放情况。

    3.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对除害工作不力、鼠密度超标的单位,依据《南昌市病媒生物防制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41号)》进行处罚。

    四、灭鼠经费和药物供应

    单位和居民住户的灭鼠经费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由受益单位和居(村)民住户分担解决。这次活动使用的药物为“风云”牌0.005溴鼠灵杀鼠剂(谷粒),规格为每小包100克。药物的使用标准:各单位按面积计算,每60平方米投放毒饵1小包;各居(村)民住户每户使用灭鼠毒饵1小包。毒饵价格为1.30/小包。

    为确保鼠药质量、灭鼠效果和用药安全,灭鼠药物的供应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统一购置、统一价格、统一投放的原则组织进行。灭鼠药物的供应工作实行免税。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购买或加工毒饵特别是使用剧毒急性违禁鼠药。同时,区卫健委设立违禁药品举报电话:87838913。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灭鼠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的有力抓手,也是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按照《东湖区2020年秋季灭鼠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组织实施,并对灭鼠活动所需的人、财、物给予保证,确保各项责任目标全面落实到位。

    (二)确保灭鼠安全。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灭鼠后剩余毒饵和死鼠的处理工作。各地段、各单位的灭鼠投药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责任地段、本单位的死鼠收集、掩埋工作,做到无害化处理,以防死鼠污染环境卫生;灭鼠后的剩余毒饵由各地段、各单位的灭鼠投药人员统一收集、统一处理,以防人畜误食中毒。如不慎误食,应立即救治,本次灭鼠毒饵的有效解毒方法为口服或注射维生素1。

    (三)开展效果监测。为检查此次灭鼠工作的效果,区疾控中心要认真组织对辖区灭鼠前、后的鼠密度进行监测,并于11月30前将监测结果进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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