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229749--2022-019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2-09-16 14:15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与产业融合促进线上消费提质升级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战略部署,加快产业流通环节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助推产业拓市场、优结构、降成本、增效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扩大省产品线上消费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流通体系,依托我省产业特色和电商便捷优势,通过增强网络商品供给、培育网络畅销品牌、拓宽线上销售渠道,促进电商与产业融合发展,提升赣品网络市场规模和品牌知名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牌品质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及政府在规划、政策、标准、监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激发特色产业的线上市场活力。
突出重点、分类推进。针对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电商转型升级的不同特点,结合产业发展实际,聚焦问题、分类施策、巩固优势、补足短板,明确优化升级方向。
以点带面、协调发展。选择有基础、有潜力、有意愿的特色产业开展试点,取得经验成效后逐步拓展、全面推进,做到产业升级与消费提档相结合。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力争全省网络零售额超过300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其中,实物商品类网络零售额突破2600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打造10个以上电商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培育200个以上网络零售额超5000万元的网络品牌。通过大力推进电商与产业融合发展,省内优势产业网络销售规模明显扩大,电商与产业供应链深度融合,江西网络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全省电子商务生态体系更加健全。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产业电商发展基础
1.优化产品供应。鼓励农产品生产基地优化业务流程,建立供求信息传导机制,加大农产品整合供应,引导按需生产,发展订单农业。鼓励工业消费品生产企业加强消费需求研判,加大产业链优化和产品研发投入,实施生产线信息化智能化改造,通过以销定产和定制化模式,优化生产供给。引导企业结合区域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和淡旺季销售特点,降低生产设备闲置率,提高产品竞争力,促进更高水平供需平衡。
2.孵化网络品牌。引导产业集群拓展品牌策划、设计包装、孵化运营、宣传推广等功能,建立完善品牌培育、保护和监管体系,加强品牌运营,提升商品品牌化、特色化水平。鼓励传统优势品牌与电商平台合作,结合网络消费特点,研发网络品牌,加快产品专业化、精细化、差异化发展,打造具有产业特色、市场认可的电商品牌。
3.升级基础设施。鼓励产业集群结合实际制订设施建设、管理、运营、服务等相关标准,推进电子交易结算系统、公共信息平台、大数据中心等互联互通,提升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园区仓储、分拣、加工、配送、冷链等物流设施设备,探索构建标准托盘、周转箱循环共用系统。鼓励企业开展设施设备智能化改造,提升产品展览展示、营销推广、信息数据等服务水平。
4.推广技术应用。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深度应用,引导产业集群加快传统交易场景数字化重构,推动数据共享、信息分享、人才流动、品牌传播,促进创新要素合理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鼓励产业园区、专业市场依托电商平台,衔接匹配上游供应与下游需求,打通产业链各环节,促进商流、物流、信息流、服务流融汇畅通。
5.整合资源要素。引导产业集聚区按照电商仓储、快递配送等特点,整合生产、销售、物流等资源和需求,通过自建或共建等方式,打造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带动产业升级和效率提升。按照区域产业发展定位,巩固差异化经营优势,搭建开放平台与中小企业共享,探索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深化横向协作,促进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二)推进“电商+”系列行动
6.“电商+产业品牌”。支持家具、纺织服装、陶瓷、电子产品、箱包、食品、农产品等特色优势产业与电商平台、MCN机构合作,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方式,开展宣传推广和全网营销,展现江西特色,促进创新发展。鼓励“中华老字号”“江西老字号”等名优产品,依托各大电商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建立电商营销体系,加大线上线下渠道品牌传播力度。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培育一批面向垂直领域、细分客群的“小而美”网络新品牌。
7.“电商+工业制造”。引导工业产业集群建立与电商匹配的快速灵活响应机制,打通设计研发、上游采购、生产制造、品牌塑造、分销渠道、仓储物流等产业链各环节,促进供需精准匹配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制造企业借助平台技术实时获取产品需求,优化产品线和供应链,推动反向定制,开发个性化定制产品。鼓励消费品工业、轻工业等重点门类企业开展厂地直播自销,应用VR/AR等直播新技术,扩大直播在工业制造领域的应用范围。
8.“电商+乡村振兴”。加快电商在农产品流通领域应用,开展农村电商培训,提升农户、生产基地等生产主体的电商运营能力。鼓励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与网红主播合作,通过直播引流,提升农产品知名度,助推脱贫地区优质农特产品、滞销农产品线上销售。推动赣南脐橙、南丰蜜桔、万年贡米、庐山云雾茶、广昌白莲等区域特色农副产品开展电商供销对接,扩大线上销售网络和产品知名度。
9.“电商+商品市场”。引导电商平台“进市场”,推动电商与商品市场全平台、全产业链战略合作,在供应链、营销、支付、客服等方面加快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拓展业务渠道。推动洪城大市场、南康家具市场、鹰潭眼镜市场等商品市场实现电商转型升级,发展厂店一体化线上展示,打造线上专业市场品牌,培育一批“电商老板”,助力商品市场线上线下消费全面繁荣。
10.“电商+县域商业”。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鼓励县域商业设施、乡镇商贸中心、农村商业网点提升电商服务能力,丰富县域网络消费场景。引导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村邮站、益农信息社、供销网点等多站合一,整合“人、货、网、店”农村电商末端资源。实施“数商兴农”,开展“两品一标”认证培训,提升农产品可电商化水平,培育一批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
11.“电商+跨境贸易”。鼓励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拓展海外市场。支持外贸企业参加线上展会,引导企业利用电商、直播、短视频等形式拓展与客商的对接合作。推动跨境电商O2O体验店与电商相结合,开展线上“探店寻货”等活动,提升营销效果。提升跨境电商企业产品供应、渠道布局、保税区仓储物流等产业链整合服务能力,构建完善的跨境电商供应链体系。
12.“电商+本地生活”。推动餐饮住宿、美容美发、运动健身、足疗养生、亲子教育等本地生活服务行业,依托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开展线上展销,增强与消费者的营销粘性,构建新型社交营销模式。发挥直播“所见即所得”属性,鼓励商圈街区商家开展导购直播,引导网红达人通过“网红探店”等形式,推介特色场景、店铺和商品,培育新晋网红打卡地和消费地。引导省内4A级以上景区及文创娱乐场所便捷网络售票功能,开展线上推介活动,实现江西旅游资源线上营销、互动营销、品牌营销。
13.“电商+社区团购”。引导社区商业网点依托电商平台提升产品营销、产品供应链管理、门店数字化改造、客户智慧化管理、精准化营销等功能,发展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的“近场电商”经营模式。鼓励社区团购电商平台提升供应链效率,满足5公里半径内消费者生活相关的高频需求,促进社区团购健康发展。
14.“电商+主题会展”。通过电商丰富展会推广方式,将瓷博会、药交会、家博会等大型展会从线下延伸到线上,逐步实现线上产品展览、供需对接、在线留言、社交沟通等功能,引导企业和产品开展线上“云展示”,拓展营销渠道。推动“云展览”“云洽谈”“云签约”等新模式在会展会议领域的应用,提升展会的关注度和影响力。
15.“电商+商贸物流”。深化城乡高效配送工程,构建物流园区(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站点、村级服务点及末端网点的配送网络。推进电商与快递协同发展,加快快递物流网络布局,形成干支结合、多方衔接、布局合理的快递体系。支持将物流(快递)配送网点、智能终端纳入城市社区发展规划,引导电商企业布局产地仓,鼓励发展高铁、航空快递业务。
(三)强化电商配套支撑服务
16.丰富电商基地功能。支持省内产业园区、文创园区、核心商业区和电商集聚区加强电商场景、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特色产业带、传统商业与电商融合发展。推动优质电商平台、直播MCN机构、专业服务机构入驻产业集群,形成集聚效应。持续开展电商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引导基地拓展品牌展示、培训孵化、创意设计、营销推广等服务能力,扩大示范效应。
17.推动区域性平台建设。鼓励赣籍人士创立的字节跳动、寺库网、土巴兔等知名平台返赣设立功能性总部,推动知名电商平台和领军企业来赣设立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或营运中心、结算中心、子公司等。引导省内快消品、农产品、旅游、文化、生活服务等电商平台整合,扩展直播、社交、微商等功能,向区域性、社交性平台转型。支持陶瓷、家居、医药、铜业、有色金属等优势产业打造2-3个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
18.加快电商供应链发展。鼓励政府机构、行业商协会、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与电商服务机构合作,建立产品目录库,搭建选品平台,组织选品对接,提升电商对接频率效率。推进大型零售商场、专业市场、供应链企业与电商机构合作建设选品中心、直播中心、线上营销中心,通过“人”“货”“场”的“云化”改造,建立健全电商供应链体系,提高企业对市场反馈的响应能力,缩短流通环节。
19.培育电商服务机构。支持电商平台、运营服务商以及摄影美工、内容策划、广告营销、数据分析、人才培训等企业加强资源整合,提升服务能力,加强电商全生态建设。引导广告策划、文化创意、视频制作等传统媒体向电商直播发展,转型成为各大直播平台认证的MCN机构。鼓励优质MCN机构同直播电商平台、网红经纪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支持MCN机构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品牌深化合作,培养发展一批优质主播。
20.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江西电子商务发展研究中心组建电商专家智库,开展政策咨询、示范项目评审、技术标准制订、产业发展研究、市县巡回培训等电商服务。推动产业集群与电商高校、科研机构,重点围绕行业转型、资源整合、企业孵化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建,优化产业基地总体运营环境。
(四)营造电商消费良好环境
21.深化“赣品网上行”行动。深化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平台企业的战略合作,推进盒马鲜生、优商优品、京东物流等项目建设。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对接,协调开设江西名优特产品旗舰店、特色馆、产业带等销售专区,扩大网络销售规模。依托行业商协会、网络零售平台、电商企业、MCN机构、供应链企业、知名主播等,联合开展“品牌品质赣品上行、跨境优品消费、数字生活服务、网红直播、数商兴农、线上线下联销、商旅文融合”等网络消费促进工作,打响赣品网络消费品牌。
22.举办网络促消费活动。紧盯平台促销、产品上新、地域节庆、项目发布等时间节点,持续举办“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金秋网购季”“618、双11电商节”等电商主题活动,创新满减满赠、实折实扣、秒杀直降、发放电子消费券、大礼包等促销举措,扩大品牌品质赣品、新奇特商品和生活必需品供应,满足群众品牌化、特色化、多样化需求。
23.开展电商“十佳”系列评选。指导各类商协会联动各大网络零售平台开展“十大电商领军企业”“十大知名带货主播”“十大网络畅销品牌”“十大网红店铺”等系列评选活动,集中媒体资源做好宣传推广,打造一批头部企业、网红主播和电商品牌,激活电商上下游产业链主体活力。
24.扩大电商人才供给。推动电商基地与电商平台、MCN机构、专业学院、培训机构、技术研发机构联合建设专业人才实训基地,培训储备电商人才。鼓励行业组织、高等院校加强电商新模式新业态研究,开展电商基本技能、技术应用、供应链管理等公益性普及性培训,探索开展电商职业技能资质认证。引导大学毕业生、网红达人开展电商创新创业,提供创业融资、场地入驻、产品对接、企业孵化等政策支持。鼓励电商企业自主引进运营人才、头部主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电子商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电子商务与产业融合发展中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针对具体问题的跨部门协商,协调各项政策出台,监督各项工作实施,统筹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二)落实属地责任
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落实推进电商规范健康发展属地责任,依托产业布局构建电商生态,鼓励园区(基地)对入驻的电商企业给予场租减免等优惠政策,为电商与产业融合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推动试点先行
通过政策资金支持,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及创新试点等方面加强引导,建立重点产业集群电商转型联系机制,深入研究产业转型发展规律,持续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创建,树立一批示范标杆。
(四)强化基础保障
健全网络零售数据统计监测制度,推动典调统计与数据监测相结合,探索开展直播、短视频、社群等新业态电商数据监测。建立全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政策、资讯、活动、招商、培训等电商信息共享,定期发布全省网络零售发展报告。
(五)发挥协会作用
鼓励行业商协会组建产业电商联盟,提供电子商务政策与技术咨询服务,制订具有操作性的行业标准规范。支持协会开展行业高峰论坛、考察调研、产销对接、技能培训等行业交流活动,促进电商行业抱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