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229749--2023-014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3-09-06 15:56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8月30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洪府发〔2023〕28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现解读如下:
一、《若干政策》的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 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2024年引进和培育知名商贸品牌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市场主体、做强会展经济、提振商贸消费,促进我市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在2022年市商务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南昌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出台了《若干政策》。
二、《若干政策》的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包括九个方面二十一条具体措施:
1.支持首发首店经济发展。提出支持品牌首店入驻、支持品牌首店招引、支持品牌首发首秀政策奖励条件和标准。
2.支持夜间经济街区发展。提出支持夜间经济街区政策奖励条件和标准。
3.支持特色商业街(区)发展。提出支持特色商业街区品牌创建政策奖励条件和标准。
4.支持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提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政策奖励条件和标准。
5.支持老字号创新与发展。提出支持老字号申报认定、支持老字号扩大规模政策奖励条件和标准。
6.支持会展业发展。提出支持引进流动品牌展会、支持“会展+产业”项目、支持举办本地展会、支持组团赴其他城市参展等会展政策的奖励条件和标准。
7.支持电子商务和商贸物流发展。提出支持电商示范创建、支持网络零售类龙头企业发展、支持A级物流企业创建、支持提升寄递服务能力等政策奖励条件和标准。
8.支持农贸市场发展。提出支持中心城区新建、改造农贸市场、支持星级农贸市场等政策奖励条件和标准。
9.支持限上主体培育。提出支持限上主体培育政策奖励条件和标准。
三、《若干政策》的主要特点
1.突出引领作用。我市原有商贸领域政策较为零散,整合后我市商贸领域政策更加全面清晰,便于形成政策合力,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
2.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增加了支持首发首店经济发展、支持夜间经济街区发展和支持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促消费、保民生、国家试点政策内容。
3.细化政策举措。紧密结合我市商务工作实际,及时回应发展新需求,对会展业、电子商务等领域原有条款进行了修订,确保政策措施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