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944789--2022-001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2-02-14 0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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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奥会的热点不能随便蹭
近来最热的话题,非“一墩难求”的“冰墩墩”莫属了。随着北京冬奥会的火热进行,吉祥物“冰墩墩”也收获了无数海内外粉丝的青睐,被网友戏称为“宇宙顶流”。
2月5日,冬奥会开幕次日,记者就目睹了排队购买“冰墩墩”的盛况。当天上午,在位于北京王府井商业街的工美大厦前,从四面八方赶来的人们自觉排成一条长龙。在“工美大厦”四个金灿灿的大字下,“北京2022官方特许商品旗舰店”的字样也很惹眼。
当年味与冬奥相遇,喜庆倍添,零下几度的低温也未能阻挡人们购买冬奥纪念品的热情。赵伟瑜是北京市昌平区一所中学的教师,她同女儿一早就乘地铁赶来,排了一个多小时,终于买到了心仪的大号“冰墩墩”毛绒玩具,上面还印有奥组委专有的防伪标签。
“北京开奥运会时,我就是在这儿购买的‘福娃’玩具。听说今天早上6点多就有人来排队了,这也是大家热情支持北京冬奥会的表现吧!”赵伟瑜说。
店内,“盲盒断货了”“请等待补货”的声音此起彼伏;店外,工作人员穿梭在人群中,贴心为顾客奉上姜汤和“暖宝宝”……摩肩接踵的人群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拒绝“山寨”、购买正品已成为多数人的共识。
奥运吉祥物往往因为可爱的造型和蕴含的意义赢得人们的喜爱,但也要“买之有道”,因为吉祥物属于奥运标志。和赵伟瑜一样,许多人都是在北京奥运会筹办时才了解到买奥运商品要到特许经营店的概念。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创始成员、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原司长刘岩介绍,在我国法治体系下,奥林匹克标志是最重要、最大量、最典型、最有代表性的奥林匹克知识产权,需要得到许可才能用于商业目的。
刘岩表示,在奥运知识产权保护中,特许商品的生产和销售只是一部分。另外还有一些因蹭热点而侵权的案例。前不久,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和北京二锅头酒业公司就因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而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出了罚单。前者在微博发布带有“#围观奥运会#”“#致运动家精神#”的文字宣传,后者推出带有奥运标志“2022北京冬奥”纪念酒。
“商品包装上印制北京奥运会会徽或吉祥物或奥林匹克五环图案,企业、商品、服务等广告中使用‘奥运’二字或‘北京2022’等字样,如果没有得到权利人许可,都是侵权行为,其权利人就基本上是北京奥组委、冬奥组委,奥林匹克五环图案的权利人是国际奥委会。”刘岩说。
△2月8日,工人在特许生产商的车间里忙碌。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近日引爆购买潮,导致“一墩难求”。位于江苏省启东市的一家特许生产商加紧开工生产,保障冬奥会特许商品的供应,努力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新华社记者 季春鹏 摄
保护力度前所未有
国家知识产权局1月12日发布消息称,对北京冬奥组委提交的会徽、名称、缩写、吉祥物、口号等63件奥林匹克标志予以公告保护。同时,对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会徽和火炬造型等加强专利商标保护,实现了奥运会相关知识产权全方位、立体化保护。
从国家层面实行这样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令人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慑之力。如果历史地来看,意义则更显重大。
“我们亚洲,山是高昂的头;我们亚洲,河像热血流……”1990年,第十一届亚运会在北京举行,由韦唯和刘欢演唱的主题曲《亚洲雄风》与举着金牌奔跑的吉祥物熊猫盼盼一道,成为1990年最炫目的视觉记忆。
遗憾的是,“盼盼”的形象和“1990亚运会”的字样也迅即被多家企业盗用作衣服鞋帽、食品饮料等各种商业目的。这也是改革开放初期,商标、专利保护意识普遍淡漠的一个缩影。
事实上,伴随着改革开放嘹亮号角的吹响,我国于1980年就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从那时起至1990年,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相继公布,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基本完善,但法律的威力还没能充分彰显。
“从1979年起,我国就积极参加国际奥林匹克运动,至今已有40多年的历史。然而,在北京申办奥运会取得成功之前,我国几乎没有开展过奥林匹克法律事务,体育赛事领域的法治也几乎是一片空白。”刘岩说。
巧合的是,就在1990年北京亚运会后,刘岩正式加入了申办北京奥运会的工作。对他来说,2001年是个特别的年份——那一年,中国正式加入WTO,并履行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我国的知识产权开始与世界接轨。那年12月13日,北京奥组委成立,当天就设立了法律事务部。归口管理知识产权保护事务,配合司法或执法机关依法查处各种侵权行为以及指导委内外机构为非商业目的使用奥组委知识产权是奥组委法律事务部的工作职责之一。
2005年,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福娃”问世后,在北京秀水街等一些市场摊位上,真伪不明的“福娃”不时出现,一些商贩还熟练地与监管方玩起了“躲猫猫”,令工商人员头疼不已;后来,山寨“鸟巢”“水立方”场馆还在全国一些地方现身……
刘岩告诉记者,在北京奥运会筹备、举办和善后期间,奥组委曾协助国内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了数千起侵权案件。在他看来,知识产权工作的经验和成果,正是北京奥运会留下的丰富遗产之一。
今昔对比,全国政协委员、汇业(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魏青松深有感触。他说,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伴随着改革开放而建立和不断发展起来,总体来看,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较之西方国家来说较晚,但发展态势良好,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之后知识产权工作方向的转变,标志着我国已经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大国。
“1990年亚运会时,民间商标盗用现象成风,侵权案例不胜枚举。现在,照例有不少想蹭赛事热点的企业,但侵权现象成了少数,多数企业的负责人首要考虑的是去向奥组委申请授权。”魏青松说。
在全社会形成尊崇知识产权的氛围
在魏青松看来,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难点,就在于知识产权本身辩证的特质。“知识产权不是直接给社会增加利益,而是通过保护特定人在特定时间的垄断权利,比如专利,从而达到增进整个社会福祉的最终目的。”
改革开放至今,有不少事件推动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向前发展。魏青松举了两个实例:1994年《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通过,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由普通的违法延伸到犯罪,以国家强制力手段来保护著作权,是我国首次规定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犯罪,推动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达到一个新的水准;
2016年里约奥运会,央视与深圳新感易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间有过因奥运会的转播权产生的一个著作权纠纷,最终以新感易搜公司赔偿央视299万元告终。虽然案件的赔偿数额并非天文数字,但是这个案子让公众与大量的网络公司意识到了国际性的体育赛事也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这对于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很有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强调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提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与愿景,如今,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
“随着我国企业的创新创造能力的提升,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深入人心。大家过去可能是迫于外在压力,被动地去做。后来发现保护知识产权真的能够维护我们的技术进步,能够促进整个社会更大的利益,于是变成真心实意地去做,这是一个很大的转变。”魏青松分析说。
在全社会形成尊崇知识产权的氛围,一直是法律工作者们的努力方向。
刘岩告诉记者,不管是北京奥组委和冬奥组委,都很重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残奥会知识产权及其保护工作。而一旦发生知识产权争议,必须坚持原则,讲究策略,及时依法处理,“不能一笔糊涂账。”
我国已有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特别是近年来增设了“惩罚性赔偿”制度。魏青松一直主张对侵权零容忍、严惩侵权者。他认为,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在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中,做到对于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零容忍,加大惩罚处罚力度,大幅度增加侵害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成本,让具有侥幸心理的投机者望而生畏,让恶意侵权者、规模侵权者、重复侵权者倾家荡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保护创造、抵制盗版、抵制“山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