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7817-2534-4543-0263-212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7-12-11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墩党发[2017]08号
墩子塘街道落实《东湖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分类考核评价办法通知》的实施方案
各社区、街道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改革主体责任,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参照市、区考核办法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决定成立墩子塘街道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芝义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饶接华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办主任
李冬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熊志玉 街道党工委委员、街办副主任
熊晓东 街道党工委委员、街办副主任
段明岗 街道党工委委员、街道人武部长
章 干 街道社保所长
邓小能 街道司法所所长
程新排 街道综治专职副主任
徐立君 街道城管办负责人
二、工作任务
参照市、区考核办法关于对镇(街道、管理处)全面深化改革考核相关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重要改革,亲自把关重要方案,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督查落实情况。
2、建立工作台帐、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必要力量。对重大改革项目建立改革工作项目化管理机制。对区委已出台的重大改革和举措抓好具体落实情况。
3、每2个月至少报送1篇关于街道落实改革工作信息至区委改革办,对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改革试点建立台账,按要求报送进展情况。
4、大力做好改革工作的宣传发动,积极发掘改革工作中特色亮点及相关成果。
三、工作目标
各社区、各科室要以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为动力和抓手,不断提高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推动本街道各项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争取在迎接区改革办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2017年12月04日
党政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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