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2329-2998-5574-0829-450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大院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8-12-14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15年,经过全市上下10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南昌市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荣获了我国目前城市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当前,全市上下正在着力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生活更加舒适,社会更加文明。为此,我们倡议:
一、从自身做起,支持文明城市创建。让我们以城市主人翁的姿态,从自己做起,遵守《市民文明公约》,讲文明、树新风,争做文明市民,通过文明的言行举止,用具体的实际行动,展示自身文明素养。
二、从现在做起,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让我们以城市主人翁的姿态,从现在做起,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为创建工作建言献策,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人人参与,共同维护城市文明秩序。
三、从身边做起,宣传文明城市创建。让我们以城市主人翁的姿态,从身边做起,向家人亲友、邻里同事,广泛宣传身边好人好事,积极弘扬传统美德和文明礼仪,营造文明创建浓厚的社会氛围。
文明创建为民利民、文明城市共建共享。市民朋友们,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的生活离文明更近一步;您的每一份辛劳,都会为我们的生活增色添彩;您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责任担当。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天下英雄城”而努力。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