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271728--2023-005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大院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3-08-23 11:30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3年东湖区大院街道开展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文明交通是文明社会、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标志。为进 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全面提升文明交通管理水平,构建 文明交通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法》、《南昌市开展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和《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文 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以努力提高市民文明交通素质为目 标,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大力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推动全国文 明交通素质进一步提升,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文明交通洽理新 格局,以“绣花功夫” 打造文明新南昌。
二、工作目标。
充分调动社区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职责和主体职能,通过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宣传、教育、劝导、警示行动, 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践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不断增强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实现部门联动更加紧密,城市交通更加文明,为建设更高标准、更高水平的文明南昌出力添彩。
三、工作措施。
(一) 强化文明交通宣传。由各社区负责,在公开栏、小区楼道张贴文明公约,在电子屏上播放文明交通宣传标语、设置喇叭开展宣传,教育和倡导辖区住户居民文明安全出行,提高市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二)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抄告。各社区收到《文明交通抄告提示函》后要及时在楼道张贴,并将反馈处置情况反馈至辖区交警中队。
(三)组建文明交通劝导队。各社区组建文明交通劝导队,配备志愿者装备(马甲、小喇叭),设立文明交通治理室,对本小区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无牌电动车上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四、工作职责。
(一)街道对社区、各单位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情况每月进行考核排名,纳入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和平安建设范畴。
(二)交警中队立足主责主业,强化路面交通秩序整治和交通安全宣传,指导社区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工作,协同街办督导考核社区文明交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社区设置“文明交通”宣传栏,对出入小区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无牌电动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并将抄告情况落实反馈。
五、督导考核。
由街道、交警中队抽调专职人员每月对各社区文明交通洽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排名通报,纳入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和高质量考评。
附件:2023年东湖区大院街道文明交通创建工作指引
大院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2023年东湖区大院街道文明交通创建工作指引
为切实贯彻落实大院街道《关于开展文明交通洽理的 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工作指引,请社区遵照执行。
1、组建文明交通治理指导小组:社区干部1名、居民代表1至3人、物业代表1人、交警1人(指导);
2、成立文明交通劝导队,定期开展宣传劝导;
3、设置文明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宣传、曝光;
4、设立文明交通劝导室或劝导点;
5、悬挂一条文明交通洽理标语在醒目位置;
6、张贴《南昌市文明交通公约》在社区公开栏、小区、单元楼道、电梯等醒目位置。
7、紧盯文明交通创建考评目标值:一是辖区头盔佩戴 率达90%;二是电动车上牌率达100%;三是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不影响行人通行;四是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8、设立文明交通劝导门岗,在社区下属的小区设立文明交通劝导门岗,要求采用3+N模式,3是指: (1)一块文明交通提示牌:小区进出口要设骑电动车佩戴头盔的提示牌(统一样式);(2)一个文明交通提醒小喇叭; (3)一个文明交通劝导员:小区门岗保安、物业人员或志愿者要挂文明交通劝导员的标志(有“文明交通劝导员”字样的红袖章),对不戴头盔的电动车要禁止出入小区,引导其驾驶员借用佩戴文明头盔后方可放行。 N是指根据小区特点设置的可选项,如:(4)一个文明交通头盔柜或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