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4522-3899-0100-4430-821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董家窑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9-01-22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医疗救助对象
凡属东湖区的居民,对以下对象可实施医疗救助: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军人、“三属”人员、“两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简称“六类对象”);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及1953年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简称“两类人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
办理程序和内容
(一至四点为表格,另附)
申请程序:
1、同步结算救助程序: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符合享受医疗救助的人员,因患病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低保证(或五保证、社会福利证、医疗优待证)和医保卡进行费用结算,实现基本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报销金额的同步直补。
2、手工结算救助程序:本人申请→乡镇、街道(管理处)审核→区民政局审批
(六)救助对象说明:
1、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及居民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临时救助和其他社会帮扶资金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达10万元以上且在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家庭财产(货币财产和除基本住房基本生活必需品之外的实物财产)不足以支付自付刚性支出的困难家庭大病患者。
2、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儿童大病患者:患有恶性肿瘤(含白血病)、血友病、尿毒症(肾衰竭)、脑瘫等重大疾病的城乡困难家庭中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的儿童。
3、城镇特殊困难群体:城镇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城镇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④已失业又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
(七)救助病种:
1、特殊慢性病病种:(1)糖尿病(合并感染、心、肾、眼、神经并发症);(2)脑溢血、脑梗塞、脑血栓;(3)慢性阻塞性肺气肿;(4)慢性肝炎;(5)肺结核病;(6)精神病;(7)艾滋病;(8)高血压∏期;(9)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级以上;(10)冠心病冠脉支架置入术后;(11)老年痴呆;(12)肾病综合症;(13)重症肌无力;(14)癫痫;(15)肝硬化失代偿期;(16)血吸虫病;(17)帕金森氏综合征;(18)系统性红斑狼疮;(19)再生障碍性贫血;(20)恶性肿瘤;(21)血友病;(22)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23)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腹膜透析);(24)肿瘤康复体检;(25)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血液透析)。
2、重大疾病病种:(1)尿毒症、⑵恶性肿瘤、⑶急性心肌梗塞、⑷急性脑中风、⑸重症肝炎(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⑹急性坏死性胰腺炎、⑺肺结核、⑻艾滋病、⑼脊髓炎、⑽外伤性重要脏器破裂、⑾颅脑损伤、⑿急性上消化道大出血、⒀红斑狼疮、⒁血友病、⒂地中海贫血、⒃帕金森氏综合症、⒄危及生命的良性肿瘤、⒅严重烧伤、⒆严重骨折、⒇常年重度精神病、(21)脑性瘫痪、(22)乙型肝炎(不含病毒携带者)、(23)慢性肾炎、(24)心脏病、(25)糖尿病、(26)严重类风湿。
3、儿童大病病种:(1)恶性肿瘤(含白血病);(2)血友病;(3)尿毒症(肾衰竭);(4)脑瘫。
三、政策咨询及举报电话
东湖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局 三经路699号 87838590
百花洲街道办事处 小金台路70号 86774596
墩子塘街道办事处 右营街4号 86895315
滕王阁街道办事处 民巷10号 86779732
彭家桥街道办事处 洪都北大道1209号 88600820
八一桥街道办事处 豫章后街27栋 87376309
豫章街道办事处 二经路8号 86837875
大院街道办事处 省政府大院东二路附3号 86350920
董家窑街道办事处 证券街179号 88633704
公园街道办事处 叠山路136号 87376580
贤士湖管理处 腾蛟路26号 18979133785
扬子洲镇 南江路398号 88671096
扬农管理处 扬农路1030号 86862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