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9547-8161-9592-6314-298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滕王阁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1-01-15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召开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的通知
尊敬的领导: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河湖管理和保护,推动河长制湖长制落地生效,构建美丽健康河湖。经研究,决定召开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0年12月29日(周二)下午14:30
二、地点
区文化活动中心三楼演艺大厅
三、主持人
区委常委刘荣鑫
四、授课人
省水利厅河湖长制工作处处长邹崴
五、授课内容
课题:强化河长制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
六、参会人员
1.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人武部政委,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其他副县级同志;
2.区级河长制湖长制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县级领导担任主要领导的增加一名副职),具体单位名单见附件;
3.各镇(街道、管理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4.八一公园管理处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负责通知);
5.各涉及河长制湖长制的村(社区)书记或主任1名。七、有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将与会人员名单于12月25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参会人员名单报区河长办(联系人:区河长办刘兴伟,联系电话:87838856,15279185069。邮箱:dhqhhzzbgs@163.com)。
2.会场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会人员戴好口罩,严肃会议纪律,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场入座,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
附:区级河长制湖长制责任单位名单
中共东湖区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
区级河长制湖长制责任单位名单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团区委、区发改委、区教科体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卫健委、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投促局、区生态环境局、东湖公安分局、市自然资源局东湖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