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227841--2021-015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扬农管理处 | 生成日期: | 2021-12-06 22:55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人民至上,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转作风提效率树形象”专项整治走深走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经处党工委研究决定,在全处开展社区“转作风顺民意”暖心实事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工作的根本目标。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基层干部作风整顿专项行动,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和民生工作方式,推动“三问一说”工作法与基层民主协商机制相融合,聚焦群众身边的“微环境”,精准对接民之所需,提供暖心细致服务,努力把辖区群众的身边事办好,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工作目标
“转作风顺民意”暖心实事工程以“三问一说”即问需于民选项目、问计于民做项目、问效于民评项目、全过程解说于民促项目的方式在社区开展实施暖心实事项目,快速解决居民群众身边的小事、急事、难事。在社区党组织的引领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作用,做到民生工作服务民需、尊重民意、体现民愿,不断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居民群众生活质量。2022年春节前完成首批暖心实事项目,根据工作开展成效进一步深化拓展,努力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民生,切实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为彰显省会担当,建设创新、智慧、健康、人文、幸福东湖贡献扬农力量。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扬农管理处社区“转作风顺民意”暖心实事工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 负 责:谌 洁 党工委书记
组 长:徐国华 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常务副组长:李学武 党工委副书记
副 组 长:程亮明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宣传委员
崔 旭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钟倩婷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雷菊保 党政办主任、纪工委副书记
左 燕 党建办主任、妇联副主席
李承英 城建办主任
王 珍 公共服务办主任、工会副主席
陶美波 社会治理办主任
魏华荣 行政执法办主任
施红宇 经济发展办主任
王全红 农业农村办主任
陶勇杰 绿苑社区书记
邱 惠 德成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处公共服务办,办公室主任由王珍同志兼任,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工作内容
“转作风顺民意”暖心实事工程主要内容是解决基层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广、贴近居民、贴近生活、群众热切希望解决、单项资金量少的暖心实事,具体包括:
(一)公共设施类。添置、改建、修缮社区安全防护设施、生活需求设施、环境改善设施和群众娱乐文体设施等。
(二)便民利民类。添置便民利民的工具、用品,印制服务民生的资料,举办医疗保健、法律咨询、教育学习、婚姻家庭、安全知识等群众普遍欢迎的培训活动等。
(三)公益活动类。组织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文明社区和文明家庭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举办群众广泛参与的文明家风展示、文化体育活动和传统节庆活动,为群众性活动团队购置或租借必要的器材设备等。
(四)其他服务类。符合暖心实事工程经费开支原则的其他项目。
暖心实事原则上不含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社会主体应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项目,不与各级政府在建、拟建的政府投资项目重复。
五、基本原则
实施社区“转作风顺民意”暖心实事工程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党建引领、联合联动。在处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坚持政府主导,健全管理处、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各职能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各类组织和党员群众积极参与。
(二)为民服务、群众受益。以基层民生需求为导向,广泛听取民意、提高服务质量、增进民生福祉,切实解决居民群众身边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提升居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三)规范简便、公开透明。按照“四议两公开”模式进行议事决策,优化、简化项目实施工作程序。坚持公开透明,全程接受群众监督。
六、实施范围及资金安排
在全社区实施“转作风顺民意”暖心实事工程。区财政按每个社区10万元的标准安排暖心实事项目经费。
七、实施步骤
“转作风顺民意”暖心实事工程分为问需于民选项目、问计于民做项目、问效于民评项目三个阶段,解说于民促项目贯穿整个项目实施过程始终。注重收集相应的影音资料以利于下一步宣传和推广。
(一)问需于民选项目阶段(2021 年12月15日前)
1.前期准备。制定《东湖区扬农管理处社区“转作风顺民意”暖心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明确目标、任务及要求。各社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实施。
2.意见征集。通过宣传海报、居民微信群、居务公开栏等媒介或平台,大力宣传暖心实事工程,开展暖心实事项目征集工作,并对征集到的提议及时进行梳理,建立台账。
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征集意见和建议:一是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人流密集的场所,设置项目提议点,安排专人引导和协助居民提议。二是利用居民微信群提议。通过宣传海报、展板、宣传品形式, 实现宣传、征集等环节线上线下同步进行。三是利用居民理事会、议事会等形式,现场高效征集提议。四是推动在职党员进社区,深入开展民情家访,通过流动提议箱、入户上门等途径征集群众提议。五是发挥“两代表一委员”民意代表体系作用,积极动员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当好联系居民的桥梁纽带,主动征集居民提议。
3.项目评选。社区党组织对照暖心实事项目范围,组织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召开相关会议,以基层民主协商的方式对征集到的候选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归类整理,并根据是否属于公共利益范畴、是否违反政策法规、是否与政府在建或拟建项目重复、是否超出建设能力范围、是否具有技术可行性等五项原则进行初步筛选,评出初步项目清单及预算提交至管理处。管理处按每个社区项目资金额度10万元标准,综合考虑实施效果、轻重缓急、专业意见等因素,筛除所提项目中预算额度单项超额,或者不符合国家预算政策和政府原有的发展规划所规定的项目,确定初选的项目名单,确保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被筛除的项目,及时向提出该项目的居民做出回复和解释。对于确定初选的项目,在社区内进行广泛的宣传、解释和说明,让居民群众了解每个项目的内容、目标、效果,并在社区公开栏、网格微信群和显著位置公示,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4.项目确定。社区收到初选项目名单后,要及时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对初选的暖心实事项目进行讨论,并举行现场投票仪式,投票过程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和居民群众监督,计票结果当即张榜公布。根据投票得票数决定的顺序和项目总预算额度确定具体实施项目,并将项目名称、实施时限以及预期效益等内容在社区进行公示。
(二)问计于民做项目阶段(2021 年12月中旬-2022年1月)
工程类项目由管理处作为实施责任主体,实物类项目由管理处或社区作为实施责任主体,服务类项目由社区作为实施责任主体。各项目实施责任主体依法依规确定项目承接实施主体。项目承接实施主体确定后,原则上服务类项目应在15个工作日内正式开展,实物类或工程类项目应在1个月内完成。工程类项目实施完成后应明确后续管理养护单位及责任。暖心实事项目实施全程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和居民群众的监督,听取意见建议并改进完善。
(三)问效于民评项目阶段(2022年 1月底前)
项目完成后,根据绩效评价相关制度对项目执行效果进行评价,开展居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将评价结果和测评情况向社会公开。
1.项目台帐。各类暖心实事项目台帐均应包括项目确定文件、采购或实施方资质、合同、发票等材料,其他还包括:(1)服务类项目台帐包括:计划书、通知公告、参加人员签到表、活动过程照片或影像、活动总结等;(2)实物类项目台帐包括:货物清单、照片、使用和管理部门情况,交付签收单等;(3)工程类项目台帐包括:项目预决算、设计、监理、施工等材料,项目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照片,工程验收报告等。
2.项目验收。按照“谁实施、谁验收”原则,由管理处或社区牵头对暖心实事项目组织验收、决算和后续管理。
3.项目评价。管理处组织对暖心实事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并组织社区党员代表和居民代表开展满意度测评。
4.项目实施效果公开。绩效评价与群众满意度测评的结果均要在社区公开栏和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全过程解说于民促项目(贯穿项目建设始终)
各社区在实施“转作风顺民意”暖心实事工程过程中,应通过多种方式向居民群众解说暖心实事项目征集内容、提议方法、评选方式以及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时限、资金预算和预期效益等内容,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干群全方位互动,让暖心实事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衍生的消极因素得到居民群众的最大理解与支持,将暖心实事工程真正办成“民心”工程。
八、职责分工
处公共服务办作为社区“转作风顺民意”暖心实事工程牵头组织、协调和指导单位,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标准指引,统筹设计宣传材料模版、表格、征求意见票样等工作,动态跟进暖心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等。
处党建办负责对社区党组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和开展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参与“转作风顺民意”暖心实事工程宣传发动和征集意见及暖心实事工程的宣传工作。
处经济发展办负责做好社区“转作风顺民意”暖心实事工程经费保障、立项的项目审批立项、绩效评价和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监督工作。
处城建办负责对暖心实事项目中涉及区城建局、区房管局配合做好相关工程类暖心实事项目评审专家推荐、项目筛选和实施工作。
处纪工委负责做好社区“转作风顺民意”暖心实事工程实施过程中干部作风和纪律监督工作。
处党政办、团工委、农业农村办、行政执法办、社会治理办按自身工作职责配合社区“转作风顺民意”暖心实事工程开展。
社区负责组织宣传动员居民群众提议、协商、投票、监督等工作。
管理处是两社区“转作风顺民意”暖心实事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主体,应依法依规加强对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牵头做好项目的评估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年底总结本年度的所有暖心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九、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和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建立健全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全面整合资源,稳步有序推进社区“转作风顺民意”暖心实事工程。
(二)鼓动多方参与。鼓励和引导辖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化筹资,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杠杆作用,撬动和激发各类社会资源共同参与项目建设,支持热心公益企业捐赠、赞助。鼓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小区管理处、物业开发商、社区志愿者、各类社会组织共同推进社区“转作风顺民意”暖心实事工程建设。
(三)强化监督管理。要建立全流程的暖心实事项目档案,定期进行自查。处纪工委、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项目抽查和审计监督。对违规使用、骗(套)取、挪用、挤占、截留社区“转作风顺民意”暖心实事工程专项资金等行为,依纪依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