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106671--2021-010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1-12-07 15:16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江西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政策解读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编制了《江西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由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2018年全省粮食总产量438.1亿斤,农牧渔业总产值达3148.6亿元,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突破5556亿元,“三品一标”农产品数量位居全国前列,被列为唯一的“全国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试点省”。实现县县通高速、村村通动力电、村村通宽带。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460元,全国排位从14位前移到10位,5年累计脱贫297.5万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确权登记等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全省乡村呈现出产业旺、面貌新、社会稳、活力足的鲜明特征。
二、《规划》编制的总体考虑
一是对标国家战略部署和探索江西特色路子相结合。
二是立足当前和放眼长远相结合。
三是把握好统筹推进与因地制宜的关系。
三、《规划》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共9篇29章95节,设置19个任务专栏,部署105项重大工程、计划和行动。关于主要内容,可以从五个方面来理解:
(一)总体要求
(二)发展目标:两个方面“四步走”
(三)空间布局:构建“1341”城乡发展新格局
(四)重点任务:打造江西新时代“五美”乡村
这是《规划》的江西特色所在。围绕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总要求,从五个方面提出我省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概括起来就是“五美”:
围绕彰显产业兴旺之美;
围绕彰显自然生态之美;
围绕彰显文明淳朴之美;
围绕彰显共建共享之美;
围绕彰显和谐有序之美。
(五)支撑保障:构建“3+2”支撑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