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618267--2024-008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3-09 10:14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3月8日下午,2024年区政府第6次常务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和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听取了全区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的汇报。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胡俊峰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发展新能源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顺势而为、乘势而上,积极抢抓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立足我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着力强链补链延链,做优做大新能源产业集群,健全完善城乡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切实以更大力度加快我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步伐。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刻阐述了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深化改革、区域协调发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了重要遵循。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开辟高质量发展新领域新赛道。要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聚焦“4+4”主导产业,全力延链补链强链,着力构建具有东湖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要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要坚持把人民幸福安康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具体举措,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全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聚焦前两轮中央督察、省市督察反馈交办问题和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全面开展“回头看”,坚决把各项问题排查到位、整改到位,进一步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完善常态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为加快东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