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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东湖区政府系统“五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选树工作方案》的通知
    • 时间: 2021-02-22 11:38
    • 来源: 东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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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府办20216

     

     

    关于印发《东湖区政府系统“五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选树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办(镇、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区政府研究,现将《东湖区政府系统“五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选树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21年2月19

     

     

     

    东湖区政府系统“五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

    和个人选树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转化“彰显省会担当,我们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成果,扎实推进“创新东湖、智慧东湖、健康东湖、人文东湖、幸福东湖”建设,推动“五型”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在全政府系统大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按照全“五型”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决定开展“五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选树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和区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的更高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以“五型”政府建设的新举措、新成效,加快推动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奋力推进五湖”建设为彰显省会担当、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提供持久动力和坚实保障。

    二、评选范围

    (一)“五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镇、街办(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二)“五型”政府建设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各镇、街办(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有关单位工作人员。

    三、评选名额

    “五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8个,“五型”政府建设先进个人6名。

    四、评选条件

    (一)“五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和区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勇于创造东湖经验”“东湖模式”,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五型”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推动政府工作更加协同高效。

    2.聚焦加快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突出破解难题导向,研究分析“五型”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强化措施,完善规范政府系统的各项制度。推出创新性、突破性举措,彰显特色亮点,细化、量化、项目化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推动“五型”政府建设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取得明显成效。

    3.务实担当作为,强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层级担当,一级解决一级的问题,全面提升政府系统的理解力、执行力、创造力和保障力。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打造“四最”环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群众期盼的事变成政府要干的事,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4.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整治“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弘扬“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工作作风,政风、行风、民风发生深刻变化,工作人员服务理念、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发生明显转变。

    (二)“五型”政府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宗旨意识,大力传承红色基因,不断增强斗争精神,始终坚持“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勇于直面矛盾,敢于较真碰硬,善于破解难题,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口碑好、满意度高。

    2.践行“五型”标准,落实“五型”要求,恪尽职守、攻坚克难,担当实干、争创实绩,在本职岗位和重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发挥了一定的模范带头和激励导向作用;切实承担“五型”政府建设日常工作,模范履行动员部署、综合协调、调研宣传、督促检查等工作职责,本地本部门“五型”政府建设的知晓度、参与面和影响力显著扩大。

    3.为民务实清廉,永葆政治本色。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市委和区委若干规定,作风务实、严于律己。

    五、评选方式

    1.各镇、街办(管理处)、部门和单位根据本单位“五型”政府建设情况,研究提出推荐对象,自愿申报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组织填写《“五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五型”政府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详见附件12),于2021年2月2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盖章后报送至“五型”办(政府南楼606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26426470@qq.com,联系人:王小玲,电话:86262064。

    2.“五型”办组织对各镇、街办(管理处)和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结合日常工作、实地走访、调查访问等方式,重点从总体成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特色亮点等方面进行评价“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正式选树对象,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奖励。同时择优推荐申报4个市先进集体3名市先进个人。

    、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街办(管理处),部门和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好中选优,真正把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推荐上来、选树起来

    (二)面向基层注重实效推荐对象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重点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及时挖掘、注重推荐在“五型”政府建设中勇于解放思想,敢于担当作为,在破发展难题、碰“烫手山芋”、攻改革险阻、办民生实事,以及完成急难险重等重大任务中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三)搞好宣传推动工作将评选结果作为区本级“五型”政府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深入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加大推广力度,做到学有榜样、做有示范,大力营造见贤思齐、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不断推动“五型”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附件:1.“五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

    2.“五型”政府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1

    “五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

    被推荐单位

    名      称

     

    地    址

     

    负 责 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先进

    事迹

    介绍

     

     

     

     

     

     

     

    (可另附页)

    推荐过程

     

     

     

    申报单位

    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先进事迹介绍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附件2

    “五型”政府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

    被推荐人姓名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  间

     

    工作单位

     

    职    务

     

    先进

    事迹

    介绍

     

     

     

     

     

     

     

     

    (可另附页)

    推荐过程

     

     

     

    申报单位

    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先进事迹介绍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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