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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镇学校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09-11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现将开展学校食堂燃气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9月11日至11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一是燃气管网已覆盖区域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食堂等场所,全面推行“瓶改管”。

二是燃气管网未覆盖区域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可推行“气改电”。

三是使用环保油的食堂等场所,推行“油改电”或“油改气”。

三、相关要求

1.各县区、学校要严格燃气管理,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开展此次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到位。

2.市教育局有关部门于期间开展不定期抽查,各县区相关管理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检查抽查机制,以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3、各县区、学校结合《燃气问题台账表》于10月22日前将自查问题:食堂以外燃气报安稳科陈浩然和食堂燃气报综合服务中心丁胜。

附件:燃气问题台帐表

关于开展城镇学校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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