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教育行政部门、编制管理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公安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各县(区)税务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和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整体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1〕8号)以及《江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江西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赣教基字〔2022〕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等十部门联合制定了《南昌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南昌市“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洪教基字〔2022〕1号关于印发《南昌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南昌市“十四五”县域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