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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基础教育重点任务“双月报”机制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11-03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基础教育重点任务“双月报”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基办函〔2023〕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定期登录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填报重点任务“双月报”指标完成情况,打印生成报表,经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管理服务平台回传,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其中,省、市属义务教育学校由属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一并填报;市属普通高中学校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填报,县(区)属普通高中学校由所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填报。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除定期登录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填报教育部“双月报”材料外,要对照《江西省基础教育重点任务“双月报”填报指标》,做好县级标准化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进展情况、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进展情况、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项目进展情况的报送。

3.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填报时间完成数据填写,根据省教育厅要求,2023年为试点运行期,10月、11月、12月均需在月底填报,从2024年开始,填报时间一般为偶数月的最后两天。

4.请各个县区将负责“双月报”专项工作的联络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11月6日下班前报送至邮箱ncsywjy@163.com。

5.市教育局将建立定期调度和通报机制,对多次迟报、漏报的县区进行通报,确保“双月报”重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联系人:义教科:李静 83986482

基建科:万小文83986468

督导室:胡华栋83986481

普高(职成)科:柴哲83986480

人事科:吴季鹏83986493

宣教(思政)科:程洪83986478

体卫艺科:王逸凡83986468

附件:1.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基础教育重点任务“双月报”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基办函〔2023〕56号)

2.“双月报”县区联络员信息回执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基础教育重点任务“双月报”机制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1: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基础教育重点任务“双月报”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基办函〔2023〕56号)

附件2:双月报”联络员信息回执

《关于建立基础教育重点任务“双月报”机制的通知》(教基司函〔2023〕34号)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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