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属学校、事业单位:
现将《省档案馆关于开展档案从业人员培训的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鼓励和支持档案从业人员参加相关培训,费用由各单位自理。培训后经考核合格人员,由省档案局颁发档案专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纳入所在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各学校(单位)参训报名情况请于7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李佳处。联系电话:83986469,13177877745,邮箱:13177877745@163.com。
附件:省档案馆关于开展档案从业人员培训的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7-22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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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省档案馆关于开展档案从业人员培训的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鼓励和支持档案从业人员参加相关培训,费用由各单位自理。培训后经考核合格人员,由省档案局颁发档案专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纳入所在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各学校(单位)参训报名情况请于7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李佳处。联系电话:83986469,13177877745,邮箱:1317787774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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