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建立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要求,推动我市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走向深入。根据工作安排,自2022年开始,南昌市将作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协议区,每年全市域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项目。为做好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要求(国教督办函〔2022〕7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南昌市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县(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成立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经费,开展人员培训,配备监测所需设备与器材;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务必积极、认真参与属地县(区)监测工作,服从属地统一安排,确保我市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