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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南昌市中小学(幼)督学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的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18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办(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提升责任督学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持续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达标工作高效开展,经研究决定,拟举办2024年南昌市中小学(幼)督学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进一步提升责任督学及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达标视导员(以下简称“两项评估”视导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着力培养一支能发现问题,诊断问题,解决问题的专业督学队伍,助力南昌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培训对象

县(区)督导室主任(负责人)、责任督学、“两项评估”视导员(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1.培训以专家授课、交流座谈等形式开展,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两期内容,每期50人,每期培训5天;

2.主要内容包括: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围绕指标解读,学校内涵建设、区域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围绕教育部新出台的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和幼儿园精细化管理,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等方面。

三、培训时间、地点

1.第一期

时间:2024年6月20日—6月24日,为期5天,6月20日上午报道,6月24日下午返昌。

地点:鹰潭市,鹰潭月湖兰欧酒店。

2.第二期

时间:2024年6月26日—6月30日,为期5天,6月26日上午报道,6月30日下午返昌。

地点:九江市湖口县,九江湖口新君安大酒店。

五、其它事项

1.自觉遵守《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培训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廉洁规定。参训人员凭学员证上课、用餐。

2.培训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确有事外出或需提前返程的,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培训期间完成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心得体会。

3.培训工作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办负责,培训所需培训费、食宿费在市级教育督导专项经费中安排,培训期间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请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办(中心)认真做好报名工作,于6月16日前将报名表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办邮箱:ncjydd@126.com。

联系人:曾心媛,联系电话:83986481。

附件:1.2024年南昌市中小学(幼)督学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名额分配表

2.2024年南昌市中小学(幼)督学专业能力提升培训报名表(义务教育)

3.2024年南昌市中小学(幼)督学专业能力提升培训报名表(学前教育)

关于举办2024年南昌市中小学(幼)督学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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