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办,湾里管理局教科体处,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教育系统继续列为全省分类考试参考单位,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安排人员抓紧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为市、县(区)教育部门的公务员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参加本次分类学法考试的人员不再参加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和全市公民法律知识考试。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0年12月1日(周二)8:00—12月7日(周一)18:00
三、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分类学法考试工作,按要求组织好报名、在线考试等工作。
2.请各县区、局属事业单位,于2020年11月4日(周三)中午12点前将汇总的《2020年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报名情况表》电子版(附件1)报送至市教育局宣传教育处。联系人:黄老师83986470,电子邮箱:252364530@qq.com。
附件:1.2020年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报名情况表
2.《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