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更好地统筹协调、科学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工作,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开展,现就做好2022年中职招生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质
申报春季招生的中职学校必须具备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民办中职学校年检结果为合格以上(以市教育局通报的2020年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年检结果为依据),申报春季招生的专业必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公布的专业。
二、申报原则
1.各中职学校在拟定招生计划时,要根据学校的实际,科学合理制定计划,充分考虑学校办学定位、社会需求、近年生源状况、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协调好春秋全招生计划比例,切忌盲目追求规模。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核各校招生计划时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等文件有关生均用地面积、师生比、生均仪器设备价值的要求列为参考因素,审定当季招生计划数。
2.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自2016年起,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学校不得以寒暑假社会实践或就业实习等名义延长顶岗实习时间;不得以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名义延长顶岗实习时间。各校请于12月3号前将春季拟安排实习情况报市教育局备案(见附件2),市教育局将依据备案情况核增春季招生学位容量。
3.根据《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赣教职成字〔2011〕5号),各中职学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议备案并公布的专业,不得列入下一年招生计划。每个专业招生人数不低于30人。
三、其他要求
1.请各中职学校将《2022年南昌市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计划申报表》(纸质加盖公章),于2021年12月3日下午下班前报市教育局职成科,同时带好相关数据佐证材料进行现场审验,县级中职学校经县(区)教体局审核同意方可申报。市教育局将在各中职学校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审核后统一公布招生计划。2021年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审定数将适当进行缩减。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各校招生宣传材料及计划以市教育局下达计划为准,招生广告报市教育局相关业务科室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2. 存在以下情况的中职学校暂停春季招生:无固定办学场地(校园租赁合同到期且近期无法解决的);有违规办学行为受到处罚且整改不到位的;民办学校年度实地评估中被评为不合格或整改不到位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学生教育教学生活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存在其他应该取消招生资格行为的。
附件:1.2022年南昌市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计划申报表
2.南昌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