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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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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现将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38号)转发给你们,认真按照要求贯彻执行。

1.请各县区、各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不断完善优化课后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保障,进一步提升我市课后服务水平。

2.根据文件要求,各学校秋季学期应全部使用“南昌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管理平台”,依托平台,结合各校实际情况,形成“一校一案一特色”。市教育局将以平台数据为依据,对各县区、学校的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适时通报。

3.各学校于9月8日前将课后服务备案表发送至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市属校发送至邮箱:2195099663@qq.com,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254160750)。课后服务安排要与学校课程表同安排、同落实,请各学校按照《关于做好全市2023年秋季中小学体美劳“晒课表”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步将课后服务“晒课表”落实到位。

各校应在2023年秋季开学一个月内将文件精神落实到位,市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开展专项督查,各县区教体局也应适时做好本县区学校课后服务的督查工作。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38号)

关于转发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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