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确保“双减”任务扎实推进,现面向社会公布《南昌市本级和各县(区)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监督举报方式》,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参与监督。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确保“双减”任务扎实推进,现面向社会公布《南昌市本级和各县(区)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监督举报方式》,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