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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二〇二三年全市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审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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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科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进行集中审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在南昌市教育局(盛景路125号)南昌市教育服务中心大厅和多功能会议室对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2023-2024学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进行联合会审,具体安排详见附表1。县(区)所属学校的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审计工作由各县(区)教科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负责审验后上报。

2.各学校在送审前必须做好直报系统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填报工作。送审时请将软件系统中做好的统计报表打印一式两份,在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经单位法人代表审签并加盖公章后报审。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所签报的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资料负责,确保数据真实无误,经得起检验。

3.各校在送审时,请同时带好本单位上年已经审签的2022-2023学年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纸质材料、本学年学生学籍花名册、教师编制册、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房屋租赁合同、固定资产台账、图书台账、学校组织教师培训的相关文件等佐证材料以备查验,具体要求详见附表3。各校教育事业统计纸质调查表由市教育局相关业务处室审验合格签字后才可上报电子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各校上交2023-2024学年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时,请务必将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分析表、报告和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同时报送。

4.各县(区)教体局(办)应根据今年下发的做好2023年全市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填报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于11月16日前完成所属学校(幼儿园)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的审验工作,并于11月20日按照日程安排到市教育局(盛景路125号)四楼会议室进行全市数据集中审验和汇总。

5.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的上报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按照统一部署,落实专人负责,提前准备,按时送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送审,请提前联系沟通。为了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统计数据一经上报,不予更改。

附件:1.2023年南昌市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审验时间安排

2.2023年南昌市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审验工作具体分工

3.2023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审验佐证材料补充说明

4.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数据核查签章汇总表

5.2023年县(区)、学校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分析表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二〇二三年全市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审验工作的通知

附件4:2023年数据核查部门签章表格

附件5:2023年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分析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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